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3 人气:1137
贺大爷夫妇有俩儿子,老两口跟大儿子生活。小儿子结婚时与父母签协议:不要彩礼,不继承遗产,今后也不赡养双亲。后来大儿子收入低,无法承担老两口昂贵医疗费,贺大爷便要求小儿子尽些赡养义务,并负担部分费用。法院认为,小儿子以不要财物和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父母义务违反法律规定,属无效协议,应履行义务。
律师提醒: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得附任何条件,也不能以放弃继承权或以父母早年对子女未尽抚养义务等为由拒绝赡养。此外,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都应对养父母和继父母尽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