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工人维权 >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手机:18005242666(王峰之)
电话:0527-888 12348 
微信:18005242666
地址:宿迁市江山一品18-101号
          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
       (宿豫区法院北侧50米)
邮箱:18005242666@189.cn

遇车祸对方全责 工人有权同时获得两项赔偿——宿迁维权网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3 人气:958
    李开阳是一家具厂的送货工,2010年年底,他在送家具的途中与一大货车相撞,全身多处骨折。对方车辆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经法院判决对方进行了赔偿。
    李开阳上班后,又找到家具厂的领导,要求工伤赔偿,但领导以肇事方已赔为由拒绝工伤赔偿。李开阳随即来到司法所咨询,工作人员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李开阳与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在工作过程中因第三人侵权造成损害,对这次损害可认定为工伤,他既是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又是侵权行为的受害人,用人单位和侵权人均应当依法承担各自所负赔偿责任,即使劳动者已从其中一方先行获得赔偿,亦不能免除或减轻另一方的赔偿责任。
    因此,李开阳有权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侵权赔偿。

下一个:宿迁维权网:工人维权技巧和方法
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
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自于宿迁维权网。 copyright@2010
版权所有: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
所有 设计制作:仕德伟科技 苏ICP备10219389号 您是本站第 : 23219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