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3 人气:841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生活中,你是否遇到过这些情形——交手机费发现莫名其妙多了几十元“服务费”;唱卡拉OK点一小碟木瓜子最后要收500元,理由是这是从夏威夷来的;装修房子明明选的是“装饰套餐”,结果用一个螺丝钉要单交5元钱……这些“不告知收费”就在我们身边。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今年做了专门调研,结果几乎所有受调查者都表示,在消费过程中受到过“不告知收费”行为的侵害。到底哪些行业是“不告知收费”的重灾区?不被追究的原因是什么?有什么解决的办法?中央台记者孙莹为您追问答案。
北京汉信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总经理刘靖告诉记者,她近期去交手机费,发现有服务费23元,就咨询这个费用是如何产生的,没想到却被教训了一顿。
刘靖:营业员说你在使用手机功能之前你要了解一下收费的项目,这个月的项目已经发生了要想停只能等下个月了。我说总不能你说什么我就要付吧?她说你不付费就按停机处理,我说你总得讲理吧,人家说你要有理就告法院。
考虑到没精力打官司,又无法举证,刘靖虽然很生气,但最后还是自认倒霉,交了费用。而她所经历的是很多消费者都会遇到的“不告知收费”。
【问题一】哪些行业是“不告知收费”的重灾区?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张严芳在今年年初,负责一项在民意网和新浪网消费者调查的分析,她认为不告知收费甚至让人们的幸福感大打折扣,乱象丛生的重灾区恰恰是消费者经常接触的行业。
张严芳:我带我的研究生做了全面的调查,得到的排在第一位的是通信,第二位是银行,第三位是医疗,第四位才是餐饮、家装、中介和保险行业。
“不告知收费”到底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合法权益?
张严芳:首当其冲的是知情权然后是选择权。我们的公平交易权受到了严重的损害,而这些都离不开我刚才所说的几个特殊的行业,就是垄断行业。
【问题二】“不告知收费”的具体表现是什么?消费者如何识别?
武汉大学教授,消法研究会副会长孟庆国告诉记者,前不久,他组织广西大学和武汉大学的研究生,专门对银行卡收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结果比预想的要严重。
孟庆国:可以这样说“不告知收费”包含两种形式:第一是完全不告知;第二种是虽然告知了,但是告知得模糊不充分,甚至是虚假的告知。也就是说告而不知。
去年7月,在媒体对银行卡收费问题进行抨击之后,各大银行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挂出了资费的标准,但专题调研组却发现网上挂出来的标准和实际执行的标准并不一致。
孟庆国:举个例子,兴业银行,密码存折费是5块钱,但是在北京和宁波是10块钱,也就是说它实际执行的标准和网上公示是不一致的。
调研组还发现,网上虽然有标准,但是银行营业厅里却很少有标准,即使有也在角落里,不容易被关注到。所以孟教授认为,银行只在网上公布价格是不全面的。
孟庆国:绝大多数的人根本不去查,有的不会上网。我们认为在官方网站上进行资费标准的公布不能认为银行履行了告知义务。
孟庆国:按照价格法规定,一种涉及到公众利益的服务价格和行政相对垄断的价格应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是政府定价。要解决银行收费不告知,根本的办法把银行的价格回归到政府定价。
【问题三】为什么“不告知收费”能横行天下?我们该怎么办?
调查表明,很多人遭遇了“不告知收费”,真正拒绝交费只占11%。《企业与法》杂志总编辑俞妙根分析了其中的原因。
俞妙根:第一是垄断部门垄断收费;第二商家利用消费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理;第三有关部门监管也有一定的困难;第四点消费者没有详细地询问。
专家建议,应当建立价格网络查询平台,加强垄断行业的价格监审和价格听证,在法律上明确“不告知不收费”以及“消费者无条件解除合同权”,而消费者刘靖提出可以建立先行赔付基金。
刘靖:由相关主管部门牵头,从商家营业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先行赔付基金”,如有投诉只要交易事实明确即可用基金赔付,如果商家不服可以起诉消费者索赔。
日前,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从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十一类三十四项服务收费。其中在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方面,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履行服务收费告知义务,未经客户以书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录音或者电子签名方式单独授权,不得对客户强制收取短信服务费;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他机构的收费,应当在办理业务前,明确告知客户,尊重客户对相关服务的自主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