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4 人气:880
娄献忠 时评作者
陕西城固县“法制培训中心”,是关押上访人员的全封闭场所。关押期间,没有毛巾,甚至连卫生纸也不提供,受训者不能和家人见面,送来的棉衣鞋袜等生活必需品也不给转送。长期饥饿让有的受训者出现了视力模糊、牙齿松动的现象,有的患上了肠胃疾病。2010年3月18日,因上访被关押9个月零4天的三等甲级残疾退伍军人,几乎瘦成骨架的胥灵军猝死在“法制培训中心”。(7月15日《济南日报》)
“法制培训中心”,多么冠冕堂皇的一块招牌。如果不知情,大概会认为这是政府对公务人员和司法人员进行法制培训的地方。然而,所谓的“法制培训中心”里面,关押的却是上访人员。“受训者”惨不忍睹的回忆,让人不寒而栗,胆战心惊。我想,如果让他们在监狱和“法制培训中心”之中选择,肯定宁肯住监狱,也不愿意参加“法制培训”。
明明是违犯法律,侵犯人权,却挖空心思冠之以“法制培训”。不需任何罪名,不办任何手续,就可以剥夺无辜公民的人身自由。连生活无着的伤残退伍军人,也不能幸免。而“法制培训”的唯一目的,就是要彻底消灭“受训者”的上访意念。在当地政府眼里,这些上访人员,简直就是十恶不赦的罪犯。一天不把他们制服,就一天不能罢休。
也真是奇怪。当地政府花费这样大的工夫,投入这样大的精力,造成这样恶劣的影响,甚至事后对死者及家属给予了几十万的补偿,却不肯于上访之始,矛盾之初,想点办法、花点小钱,去化解这些潜在“罪犯”的困难、冤屈,送一点同情和温暖,感动他们的愤懑之心,而是一味打压,对上访者严惩不贷,扩大矛盾,制造悲剧,到底图的什么?只能说,其决策者、主使者的大脑,严重短路,最该接受法制培训。
类似的“法制培训中心”,并非城固县所独有。江苏响水信访局长甚至声称:举办“上访学习班”有法可依。而他所谓的“法”,竟然是“江苏省联席办会议”曾出台的关于对相关的上访人员举办培训班的文件。由此可见,在一些官员的意识里,官就是法,权大于法。为了脸面和形象,不惜在监狱之外设置监狱,在法律之外规定法律,老百姓哪怕有天大的委屈,也只能规规矩矩做一个顺民。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真是任重而道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