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缓刑犯的监管,树立司法的权威性,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召开听证会、警示会、培训会,防止监外执行人员脱离监管的现象发生。
召开听证会,规范撤缓听证程序。在缓刑判决下达的时候,就向其发放接受社区矫正告知书,明确的告知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的规定及违反规定的后果。改变以往撤销缓刑书面审理的模式,积极邀请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及当事人参加听证会,形成“控辩”模式,以此充分保障提请方与申辩方的质证与辩论权。召开公、司、检联席会,讨论并规范撤销缓刑听证程序,签订撤缓流程管理规范,为缓刑犯的撤销制定统一的操作流程,达到惩罚与保护的目的。
召开警示会,加强撤缓打击力度。联合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邀请本辖区被宣告缓刑的人员,接受该院专门召开的撤销缓刑警示教育大会,重点强调撤销缓刑的条件以及缓刑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让缓刑犯明确自身监外执行所要做的义务,强化缓刑犯的法制意识。组织缓刑犯旁听撤缓听证会,让缓刑犯对撤销缓刑制度有一个立体的认识。
召开培训会,促进缓刑犯回归社会。接受县司法局的邀请为全县缓刑犯进行讲学,主要讲授社区矫正基本规定及奖惩规定,通过以案说法开展针对性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当今社会的基本就业形势,如何顺利与社会接轨,针对即将要解除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进一步夯实他们的法制意识,帮助他们重拾信心,做好社会回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