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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间打闹受伤 淘气学生家长赔钱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4 人气:1089
    学生在课间受伤后,将学校和淘气学生一起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淘气学生的家长赔偿伤者5.7万余元。

  法院查明,小勇和小文(均为化名)都是某重点中学初2010级学生。 

    2010年12月29日,两人在课间休息时,到教室外走廊上玩耍打闹,导致小文受伤。小文住了20天院,后来又多次进行门诊治疗,共花了医疗费4000余元。市法医学会鉴定,小文颈部功能丧失25%以上,属于9级伤残。小文为此开始打官司维权。

  小文认为,他当时蹲下系鞋带,小勇突然从后面骑上他的脖子,对他造成了伤害,小勇应当对此事负责。而母校疏于管理,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因小勇是未成年人,小勇和父母都作为被告坐上被告席。他们称,小勇没有伤害小文,小文也没有证据证明其伤就是小勇所为。小文的门诊病历记载着“与同学玩摔跤时不慎跌倒”的字样,现在又改口说是小勇骑脖子造成的,说明小文的起诉虚构了事实。他们要求驳回小文的起诉。

  校方辩称,两个学生之间的打闹行为发生在课间休息时间,发生地点是过道公共区域,而学校管理制度规定学生在课间不能打闹,因此校方没有任何过错。

  案件审理期间,有证人证明小文受伤是小勇骑脖子造成的后果。法院认为,证人证实的内容和小文提供的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形成证据锁链,能够证明小文受伤是因小勇引起。而事件发生时,小勇虽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但能够辨别其行为的危险性。为此,小勇应对小文的伤害后果承担全部责任。而校方在这一突发事件时,显然无法预料和制止,没有任何责任。最后,法院决定由小勇父母赔偿小文各种费用5.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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