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妇女维权 >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手机:18005242666(王峰之)
电话:0527-888 12348 
微信:18005242666
地址:宿迁市江山一品18-101号
          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
       (宿豫区法院北侧50米)
邮箱:18005242666@189.cn

哪些情况算重婚?哪些情况不属于重婚?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3 人气:1343
重婚,不但严重违反社会道德,更是一种犯罪行为。重婚结成的婚姻必然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

(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特规定如下几种情况不属于重婚行为:

(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偶尔通奸;

(二)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登记结婚;

(三)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有事实婚姻;

(四)有配偶者被拐卖后被迫再次成亲的。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

下一个:离婚,彩礼返还的3种情形|附法条+案例+专家观点
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
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自于宿迁维权网。 copyright@2010
版权所有: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
所有 设计制作:仕德伟科技 苏ICP备10219389号 您是本站第 : 23078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