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4 人气:1061
正义网江苏频道10月18日电 (孙洋) 经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东海县法院对东海县房山镇计生站原站长徐丙龙等7人非法拘禁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徐丙龙犯非法拘禁罪,鉴于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其余6人均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3个月至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6个月至1年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3月20日,被告人徐丙龙利用担任东海县房山镇计生站站长的职务便利,在履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职责过程中,组织被告人唐兆明、朱立标、张道军、张翠江、王永龙、金龙分别从房山镇芝麻村、山后村、吴场村、兴东村、沭阳县赵集村,先后强行将超生户或其亲属14人(其中孕妇3名、幼儿4名)强行带至房山镇计生站内看管,限制人身自由,直至次日凌晨陆续放回。期间为逼迫超生户缴纳社会抚养费,被告人唐兆明、朱立标、张道军、张翠江、王永龙、金龙采取巴掌扇、脚踢、皮带抽打、体罚等手段殴打超生户,并至一人受伤住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