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法治新闻 >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手机:18005242666(王峰之)
电话:0527-888 12348 
微信:18005242666
地址:宿迁市江山一品18-101号
          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
       (宿豫区法院北侧50米)
邮箱:18005242666@189.cn

湖南11岁幼女被逼卖淫上百次 嫌犯宣称“谈恋爱”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4 人气:953
    被告否认拐带改称“谈恋爱”

  永州幼女被迫卖淫案二审开庭

  昨天,曾经轰动一时的湖南永州幼女被迫卖淫案在永州中院二审开庭。案件审理已经结束,将择日宣判。庭审过程中,多名被告对多项主要犯罪事实改口否认。据参与庭审的人士告诉记者,公诉人朱敏总结时斥责被告“认罪态度不好”。

  11岁幼女被迫“接客” 

  2006年,11岁幼女丽丽(化名)被朋友周军辉骗奸并被胁迫卖淫,三个月里接客一百多次,当年12月的一天,还遭四人轮奸,并被拳打脚踢。丽丽母亲唐娟救出女儿后,曾多次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但都不了了之,直到她以死相逼才立案。此案后来引起湖南省公安厅关注。几年中,此案先后在经历一审、二审后被发回重审。

  2011年3月,永州中院对7名被告人一审宣判,休闲中心老板娘和周军辉被判死刑,四人被判无期徒刑,另外一人被判刑15年,同时7名被告人赔偿丽丽20万元。

  但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被告人认为量刑过重,而唐娟希望7人都能判死刑,继续提出184万元的民事赔偿。

  被告翻供 漏洞百出

  昨天二审开庭时,法庭外安保措施特别严格,除法警外还有不少特警。由于被告人异地关押,开庭时间推迟了近一个半小时。

  开庭前,参与庭审的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甘元春律师实名爆料称:“冷水滩看守所为该案第一被告人秦星(一审被判处死刑)出具秦星制止同监周某自杀的立功材料,并附有值班干警的证明。经查:周某并无自杀行为,该立功表现材料完全是伪造。永州中院在第二次重审判决中已经查实,但至今无任何人受到追究。”甘元春还告诉本报记者,看守所为死刑犯造假的立功材料已在此前的判决书中予以确认。

  对于昨天的庭审过程,甘元春告诉记者,多名被告对一些主要犯罪事实不承认。“比如,将丽丽拐去的被告,现在宣称是谈恋爱,可那时候他们才认识了半天。另外,对于其中的打人情节,在检察院、公安局提审时,他们都承认了,但昨天庭审也都不承认打人了,但是耐人寻味的是,他们都能证明别人打了人。”(记者李颖)



下一个:我国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
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自于宿迁维权网。 copyright@2010
版权所有: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
所有 设计制作:仕德伟科技 苏ICP备10219389号 您是本站第 : 5385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