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制新闻
|
典型案例
|
在线咨询
|
法律文书
|
诉讼代理
|
刑事辩护
|
维权指南
|
法律法规
|
关于我们
本站公告
|
消费者维权
|
工人维权
|
农民维权
|
青少年维权
|
老年人维权
|
妇女维权
|
事故维权
|
企业维权
|
其它维权
您的位置:
首页
>
理论与实务
>
新闻中心
/News
法治新闻
典型案例
法律文书
诉讼代理
刑事辩护
维权指南
法律法规
投诉与建议
本站公告
妇女维权
青少年维权
老年人维权
工人维权
农民维权
事故维权
消费者维权
理论与实务
企业维权
其它维权
视频一览
在线委托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手机:18005242666(王峰之)
电话:0527-888 12348
微信:18005242666
地址:宿迁市江山一品18-101号
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
(宿豫区法院北侧50米)
邮箱:
18005242666@189.cn
哪些债权请求权不能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4 人气:1090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8〕11号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上一个:
宿迁律师: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激增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下一个:
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的八种情形
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
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自于宿迁维权网。 copyright@2010
版权所有: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
所有 设计制作:
仕德伟科技
苏ICP备10219389号
您是本站第 : 23085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