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4 人气:1702
申请人:(姓名等自然情况 )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准予申请人监外执行。
申请事实和理由:申请人患有高血压等重病,需要长期服药医治,请求法院对我准予监外执行。
申请人于 2012年2月24日,因危险驾驶罪被宿豫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十天,公安机关将我送至宿迁市看守所执行,但看守所对我体检后,认为我患有高血压,不予收押;当时公安机关又将我送到宿城区人民医院复诊,进一步确认病情严重,需要治疗,不治疗容易发生生命危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或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法院可以准予监外执行。
我的病情及身体状况符合上述有关情形,请贵院予以考虑,准予我监外执行,我保证在监外,服从当地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管教,认真接受改造,遵守法律,遵守监外执行期间的各种规定,随传随到,不妨碍司法,请批准为盼!
此致
宿豫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