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4 人气:696
江西农民网上发帖捐百万求反腐,是谁把农民逼上这条路?而诸如此类在现实中国广大农村中正时时上演的场景,又该如何去解决?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同田乡龙赣村村民在网上发帖,希望江西纪委部门能够深入调查该村村干部的腐败问题,并愿将查处款项全部捐献用于反腐事业。3月20日,江西省丰城市委宣传部回应称,当地早已了解并介入调查此事,结论是“村民反映情况不实”。
从笔者可以查到的有限资料来看,村民的诉告大致有几方面,涉及非法买卖土地牟利,村务公开7年才得一次,说不清来龙去脉的6万元走访送礼费等。首先,我们不得不说,农民兄弟懂得利用舆论的力量来维权,是一种进步,不仅是民主意识的进步,也是科技发展促进民主发展的一个很好的例子,让我们终于看到,网络舆论的力量不仅仅是花边新闻,也给了农民兄弟指出了一条别样维权之路,但是,又是谁把农民逼上这种向舆论求救的道路呢?
首先必须看到,龙赣村的这些问题,在我国村民自治制度执行过程中,在现实中国广大农村中正在时时上演。
1982年我国修订颁布的《宪法》第1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而村民自治按照宪法的定义,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 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但是行政村不属于一级政府,是一种村落小范围的自治组织,自制内容仅限于自我管理。村委会的主要任务就是制定和监督执行村规民约,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政策,组织村办经济,维护本地治安,发展公共福利,人民协解,乡村文化事业等。
但是宪法规定的“村民自治”,在中国广大农村的很多地方,早已在现实中变了味儿。红极一时的电影《让子弹飞》中有这样的情节,县长的位子是花钱买来的,花的钱当然要通过搜刮拿回来,谁会干赔本的买卖?其实,这样的强盗逻辑正在中国广大农村的各个角落中真实地上演。
这是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贿选--谋利--实力控制--再贿选”,这个中国广大农村最底层的官衔,其实只是谋取利益的工具,争着爬上这个位置,也是冲着这个位置背后的利益。而在中国最广大的农村,最值钱的是什么?土地,当然是随着城镇化的发展愈来愈值钱的土地。村中的集体土地成为村官的意图所在已经是全国普遍的事情。而由此而来的权钱以及钱权交易,便顺承而下极为自然了。
看看近年来的农村集体性事件,无一不是出自这几个原因,通过钱权交易的贿选得到村官位置,在这个位置上利用手中的权利在土地转让和出租过程中谋取私利,利用村务公开的漏洞长期掩盖贪污敛财的事实,再利用以权谋私所得武装自己的实力,在下一届的选举中实现贿选,循环往复。
因而,贿选是村官上任后必须贪污挪用村中财产的直接原因,而掌管村中事务所获得的暴利是村官愿意冒风险回旋的根本原因。但随之而来的,是“村民自治”政策的被践踏,和普通村民的利益损失。
当农民最后的一点利益都被廉价剥夺的时候,自然会走上奋起反抗的道路。
而更令人心寒的,是在这些问题普遍出现后的普遍性难以解决,是农民被剥夺了利益之后的无望索偿。这也是把龙赣村农民逼上这种向舆论求救之路的原因。
村官利用职权谋私、舞弊、贪赃j在部分地区几乎已成普遍现象,这个问题的长期存在和广泛难以解决,并非广大村民蒙昧看不到,而是投诉无门,或是无有下文,甚至遭到强硬“镇压”。不否认,相关部门的执政水平有限是原因之一。但是更多的人更愿意相信的是,这种情况的出现与上级政府部门的监管不力和包庇不无关系。更难以回避的事实是,上级干部无动于衷的真实原因并非村官做的隐秘,而是他们有可能都在这件事情上也分了一杯羹。
那么,如何解决?加强监管和落实,提高干部素质,杜绝集体土地交易中的暗箱操作,真正落实村务公开,都是无可争议必做的功课。而同时,农村干部待遇需要提高也不应被忽视,不能放任村官舞弊贪赃,去自己薅羊毛。
目前农村干部的工资水平并不高,甚至估计很多人都不知道村干部是否有工资。有位来自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龙塘镇东角村的人大代表,曾晒出了自己的工资单:工资每月800元,其中,误工补贴450元、办公费50元、电话费100元、新农保200元。而在中国的广大农村,面对素质参差不齐的村民,村官们的工作内容之花样百出,处理难度之大,是不在其位的人很难想象的。需要高薪养廉的不仅是政府机关的公务员,这些在最贫瘠的土地上协助执行公共事务的底层干部,也需要多加一些鼓励和关怀,这也是我们的村民自治制度在经历多年实践后,需要拾遗补缺的。
而同时,大胆地给民声民意保留一个畅通的上传机制,也至关重要。疏堵之道,疏胜于堵,否则日子久了,也还难免如广东乌坎事件那样的“有诉求就过激,一过激就违法”的情景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