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诉讼代理 >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手机:18005242666(王峰之)
电话:0527-888 12348 
微信:18005242666
地址:宿迁市江山一品18-101号
          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
       (宿豫区法院北侧50米)
邮箱:18005242666@189.cn

宿迁律师:离婚需要走哪些程序?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4 人气:1594
    离婚途径可分两种:
    1、协议离婚又称登记离婚,首先,双方经协商就自愿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房产归属、债务债权约定达成协议并签好字;其次,带着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签好的离婚协议到双方共同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再次,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双方是自愿离婚之后,会审查离婚协议并予以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离婚就办成了。拿到离婚证之后,双方就不再是夫妻。
    2、诉讼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房产归属、债务债权等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由坚持离婚的一方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首先,起诉一方要准备好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书)、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到另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必须填写起诉状,缴纳必要诉讼费;
    其次,法院受理之后,会向被起诉一方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确定开庭审理时间;
    再次,开庭审理,法官会在规定的时间开庭审理案件,一般在立案之后的十五天到二十天之间;开庭的顺序是:开庭准备:和对当事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
    庭审:(1)法庭调查阶段,宣读起诉状、答辩状,双方当事人就感情是否破裂举证;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收入、子女情况进行调查;(2)法庭辩论,双方就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发表意见,进行辩论;(3)法庭调解,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法官会主持庭审调解,首先做调解和好工作;如果无法调解和好,就做调解离婚工作,如果双方能达成协议,法官就会制作调解书向双方送达,调解离婚的调解书已经双方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即告离婚;如果不能调解和好,法院一般会继续开庭让双方当事人作最后陈述,即把自己的最终意见说出来记录在案,供法官判决时参考。(4)宣判,如果法官无法通过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就会制作判决书向双方当事人宣判,并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判决书无论双方是否签收,都被视为正式文书不可更改;判决可能有两种结果,一是判决准予离婚,一是判决不准离婚,原则上一方起诉起诉,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另一方又坚持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在第一次受理起诉的时候判决不准离婚。
    上诉: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会依照二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可能做出维持一审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等不同裁定或判决。二审所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判决在宣告后及发生法律效力。
    诉讼离婚,在一审按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为3个月,按普通程序审理,审理期限为六个月。
    诉讼离婚比较耗费时间和精力,一般都会请专业律师参与诉讼。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最终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告在六个月之内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再次起诉离婚。判决书生效之后满六个月,双方不能和好,一方坚持离婚的可以再次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下一个:律师怎样代理诉讼案件才能让委托人利益最大化
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
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自于宿迁维权网。 copyright@2010
版权所有: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
所有 设计制作:仕德伟科技 苏ICP备10219389号 您是本站第 : 29110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