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4 人气:824
公安局长状告网民,这是一件新鲜事。网民诽谤公安局长,受到法律惩处罪有应得。正如多位参与旁听的人士所言,敢起诉就是敢对质,不管是官是民,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说明法治的进步。然而,在这起公安局长状告网民案中,还有三个问题需要厘清:
第一,法院判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请问法院认定网民诽谤罪成立的“事实”从哪儿来的?公安局长的案件事实是由谁侦破、由谁提供的?
第二,胡连友曾向法院提出,要求异地审理,但最终由东安县人民法院进行一审。请问东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东安县公安局局长的案件,姑且不说“猫腻”、“潜规则”之类的东西,但谁弱势、谁强势一目了然,目前的一审结果值得打个问号。
第三,网民不能在网上乱吹风,但胡连友辩称他是在“举报”郑航。既然有人“举报”,因为郑航公安局长的特别身份,想来东安县公安局不敢查郑航,而上级公安机关查了么?
公安局长状告网民必须办成铁案,才能彰显其“法治进步”的意义,也才能让广大公众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