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4 人气:660
5月21日中国证券网一篇题为:“平安车险违规 央视小题大作”宿迁维权网律师看后,感觉少一个字“值”,只要有侵害消费者利益,不论大小,就要勇于较真,善于较真,防微杜渐,不要等,不要看,不要上级别,不要出后果,这样才让公众放心消费。附:中国证券网:“平安车险违规 央视小题大作”
央视称平安车险违规违法,其条款藏有猫腻,低价抢客户诱保后再涨价,对于超过8年以上的“老旧车辆”拒保等等,央视认为平安车险违反保监会的规定。其实,这些不值一提的“小陷阱”,普通车主早已见怪不怪,央视拿这些不值一提的小事来恶心大众,未免有点小题大作,甚至有故作奇谈以博取眼球的嫌疑。
先来看看央视曝光的平安几大“罪状”。罪状一,明知客户赔款记录有误,却拒不改正,多收保费。平安车险对上年无赔款记录的客户打85折,可是对2011年3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计口径调整所带来的部分重复理赔记录却视而不见,致使部分原本可享受优惠的客户只好多花保费。
罪状二,平安车险第一年险种优惠度为14%,而第二年优惠度降为5%,有点先低价诱保再抬价之嫌疑。对这条罪状,央视有点太八卦了,这完全是企业的经营手段,优不优惠企业说了算,买不买账由客户自己定,如果车险双方乐意,央视就是多管闲事。其实,如果客户觉得平安车险贵,完全可以转投别的保险公司,指望企业按客户的愿望去经营,那天下的企业还不都得赔本?客户没权力改变企业,也没资格改变行业,他能有权改变的就是去哪家公司购买车险。
罪状三,设置霸王条款,以新车价投保,以折旧价赔偿。客户的车已使用过几年,购买平安车险时是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的,但如果出事故,最多给赔付的就是当时车辆的实际价值。对于此条,平安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确有欺骗嫌疑,但央视也未免太较真。比如我今年1月投保,12月发生事故,这接近一年的时间里,车价值减少,保险公司赔付时按12月发生事故时的汽车价值赔偿,这不是很正常吗?从客户角度来说,他投保的时候可是按1月份时汽车的价值投保的,可是收到的赔偿金额却是12月的,有部分保费白缴了。扩大言之,所有投保的客户都可能存在这种损失。
罪状四,车险中搭售人身保险。中国平安在自己的车险中搭售驾驶人意外伤害险,未经许可就这么做,肯定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
罪状五,拒绝为“大龄车”投保。只要汽车超过8年就拒保,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说这是个问题,那么拒绝为高龄人投保的人寿保险公司岂不有更严重的罪过?但是,反过来再想一想,如果你是保险商,你愿意为这些车投保吗?或许你不直接明说拒保,但是可以通过收费很高的保费来变相拒保。从这点出发,至少能说明平安还是比较实在。
综合以上总体看来,平安设置“小陷阱”欺骗客户,只能算小打小闹,搞搞小动作,完全比不上菲律宾在中国面前耍的小动作,更跟食品含毒不在一个重量级别上。平安车险违规不假,但央视以此做题,未免有点小题大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