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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维权网[每周质量报告]“涉水”车险之争(视频)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4 人气: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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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截图

  央视网消息:共同打造高质量的生活,欢迎收看《每周质量报告》。7月21日,北京遭遇了61年来最大的一场暴雨,这场暴雨给北京带来了不小的损失,也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汽车被淹就是其中之一,而且有不少车辆还损坏严重。暴雨虽然过去了,但是让受损车主头疼的问题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因为他们的汽车因为暴雨的原因造成的损坏,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保险公司关于涉水不赔的免责条款引起了广大车主的强烈质疑。

  7月21日,北京降下60年一遇的大暴雨。全城交通陷入严重拥堵,数万辆汽车惨遭水淹。亚明也是这其中不幸的一员。当时他正和朋友一起行驶到了东直门附近。

  转眼之间,亚明的身边有七八辆车都熄了火。大家互助帮助着从车里逃了出来,惊魂未定中有司机提出,买了商业车险的应该先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因为许多保险公司在卖车险时都承诺免费提供救援。

  当亚明和朋友用了六个小时终于打通了他的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时,结果是沟通了三天最后什么救援也没得到。这时亚明的一个朋友恰好给他打电话,听说他的处境后,只用了五分钟就帮他找了一个拖车把车拖走了。

  亚明也终于在四S店的大厅里见到了他买保险的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

  汽车最重要的,也是最核心的部件就是发动机,暴雨事故中发动机真的不在车损险保障范围内吗?记者来到亚明所投保的这家保险公司的柜台前了解情况。

  这位保险理赔人员开始给记者讲起了所谓的保险基本原理。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涉水行驶,一但发生了发动机损坏,车损险都是不赔的。而对于什么叫涉水行驶,这家保险公司也有明确的解释。

  亚明告诉记者,他一年支出七八千元的车险费用,没有想到,真出了事故,即便买了车损险,但在和水有关的事故中,汽车最核心的部件----发动机却不在保障范围内。

  就在亚明投诉的同一个柜台前,记者见到了周先生,他也买了车损险,暴雨中发动机受损,同样被这家保险公司拒赔。

  7月21日,周先生的车在暴雨中行驶,发动机进水熄火,拖到四S店后,维修技师给出了拆解发动机的维修意见,但这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立即提出,如果进行拆解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不会进行赔偿。

  无奈之下,周先生只好接受了保险公司的安排进行了简易排水,也就是打开火花塞把水放出来,对发动内部不做检查和维修。在这样的安排下,保险公司的赔偿总额为605元钱。但实际上,四S店维修技术人员明确指出,周先生的车应该进行拆解维修。

  周先生在和保险公司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将车拉到一个维修店进行了进一步检查。经过电脑检测,发现故障有18处之多。这其中包括发动机内的,也包括和发动机无关的,比如刹车系统的问题。

  车辆处于瘫痪状态,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周先生无奈中拿出当时购买的保险合同,却突然发现,车损险条款中明确的写着,车损险的保险范围包括暴雨所造成的损失。

  带着对保险条款的疑问,周先生再次来到这家保险公司。没想到,这家保险公司的解释让周先生更摸不着头脑了。

  理赔人员这一大段话,周先生只听懂了不赔。可是究竟为什么不赔还是没听懂。于是,这家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干脆说出了大实话。

  据北京保险协会通报,21日暴雨过后截止24日,北京市各保险公司总计接到车险报案已达3万1千多笔。据保险公司的统计,损失已达2.6亿。业内人士保守估计,只买了车损险,但在7月21日的暴雨中发动机受到损坏的车辆有数千辆之多,这些车主的损失目前绝大多数被保险公司拒赔,保险公司的涉水免责条款引起了广大车主的强烈质疑。

  记者对北京市场份额占有比例较大的7家大型保险公司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这7家保险公司都将暴雨中行驶造成的发动机损坏排除在车损险保障范围之外。这七家分别是:人保、平安、太平洋、国寿、阳光、中华和大地保险。

  记者了解到,形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大多数保险公司车损险免责条款中有这样一条规定,也就是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属于免责范围。

  那么北京数千车主的损失真的不应赔偿吗?

  受损车主认为,他们的车因为暴雨的原因造成的发动机损坏,按照合同应该得到赔偿;而部分保险公司却认为,保险合同中车损险免责条款中明确规定: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的属于免责范围,因此拒绝赔偿。那么,北京数千名车主因为这场暴雨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到底该不该赔呢?继续来看记者的调查。

  2008年1月张先生为自已的奔驰轿车购买了全额的机动车损失保险之后不久,昆明市遭受特大暴雨,张先生开车行驶到积水区路面时,发动机突然熄火。经维修部修理,张先生共花费40万元维修费用,之后,张先生持修理发票进行索赔,保险公司却以“未购买涉水险”为由拒绝赔偿。无奈之下,张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的车损险条款第四条规定:保险期间内,保险机动车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使用过程中,因暴雨造成保险机动车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第七条第十款规定:因发动机进水造成的发动机损坏,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事实上我国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关于保障暴雨损失和免除涉水责任的条款都与此情况类似。

  也就是说,按照车损险条款保障范围的约定,因暴雨造成发动机进水后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保险人应承担保险责任,然而依据免责约定,保险公司都可以免责。上述两条款明显相互矛盾。

  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原告张先生涉水车维修费40万元。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提出上诉,二审中,双方争议的焦点仍然是:暴雨引起发动机进水造成被保险机动车受损是否属于保险人的免责范围。

  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在二审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保险条款规定的“暴雨责任”与“进水免责”两种情形同时出现,导致在事实同一的情况下责任承担存在矛盾,这种矛盾的产生在于提供格式保险条款的保险公司,没有对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并合理区分。

  事实上,近些年来,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和司法实践的不断进步,在浙江、上海、云南等地都出现了与昆明张晓平案例类似的判决。法院通常认定只要买了车损险,车辆在暴雨中正常行驶发生的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必须赔偿,不能免责。这意味着,当消费者遇到保险公司无理拒赔时,只要依法维权,就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那么如何看待车损险条款中所规定的涉水行驶发动机损坏免责的条款呢?专家认为,关键是要判断出哪个原因是近因。

  所以,暴雨中行驶导致的发动机受损是车损险理赔的范围。

  法律专家认为,在暴雨中行驶导致的发动机受损应该属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各地法院的判决也都支持的车主的诉求,认为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必须对车主的损失进行赔付。而这次北京暴雨之后,仍有部分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受损车主的损失,数千辆购买了车损险后因暴雨导致发动机损坏的车辆无法正常理赔。面对这样的尴尬情况,专家一方面提醒消费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与我们栏目此前报道过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霸王条款类似,目前各大保险公司制定的保险条款中,涉水不赔这样的所谓“免责条款”依然堂而皇之地存在着,保险公司存在的意义,到底是应该切实为投保人分担风险,还是一味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从而把风险都转嫁到老百姓的头上,这是保险公司需要认真思考,更是监管部门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好,感谢收看《每周质量报告》,下周同一时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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