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4 人气:1662
新买的电瓶车刚用不久,就在小区车棚里被偷走了,这让很多业主很郁闷。打算索赔,但向谁索赔却让很多业主犯难,“物管说是守车人的责任,守车的又让找物管。”
困惑:电瓶车被盗该由谁赔偿
李先生上月新买了一辆电瓶车,常上夜班的他担心车停在单位楼下不安全,于是就近找了个小区停车,每月给小区物业公司交20元保管费。9月21日凌晨4点,李先生下夜班后到小区停车棚取车,却发现车丢了。
监控录像显示,车是两名小偷偷走的。“我交了钱,就该帮我守好车。”李先生找守车人曾师傅索赔,遭拒绝后他又找到小区物业,却迟迟得不到答复。
“我工资不高,怎么赔得起?”26日,守车人曾师傅说,他一个人要守所有的车,无法24小时不离车棚。小区物业经理说,这件事守车人曾师傅应负一定责任,“具体怎么赔,还要等派出所调查结果出来后再说。”
律师:保管费交给谁就该谁负责
宿迁维权网律师王峰之认为,在有专门场地为其提供停车服务,收取费用,且有专人看管的情况下,车辆拥有者与车辆保管方就形成了一份车辆保管合同,车辆丢失,保管方应原价赔偿车主,“原则上谁收取保管费用,谁就是车辆保管方。”而物业公司与守车人的责任分摊,应根据守车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相应责任来确定,若守车人存在失职行为,物管公司可以在先行赔付车主后,向守车人进行追偿。追偿并不是全部,应当按责分配。因此车主李先生可以直接向物业公司原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