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在
离婚时谁都不要孩子,十岁的多多被父母的行为深深伤害,当庭流下了伤心的泪水。近日,宿城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多多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给付孩子
抚养费400元。
张女士与秦先生曾两次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第一次因男方不同意离婚而被法院驳回。第二次秦先生起诉离婚,但双方对孩子抚养争议很大,秦先生一气之下撤回了起诉。
在第三次离婚庭审中,夫妇二人都对离婚无异议,但对于孩子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张女士称,她是外地人没有抚养能力,另外,孩子现在在北京上学且跟丈夫一起生活,故要求孩子由父亲抚养。秦先生称,自己没有工作,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看到父母均不同意抚养自己,多多流下了伤心的眼泪。经法官与孩子沟通,多多说希望和妈妈一起生活。
宿城区法院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的言行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且多次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最后,张女士同意抚养孩子。庭审后,在法庭的主持下,张女士将孩子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