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申请分割
继承亡夫的
遗产,女儿却拿出母亲放弃权利的声明,执行法官对其中的蹊跷之处追根问底,最终识破女儿的计谋,维护了母亲的合法权益。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已经顺利执结此案。
一年前,刘老太的丈夫去世,因为分割财产,女儿王女士将她告上了法庭。
法院最终判决房屋归女儿王女士所有,但应向刘老太支付相应的房屋折价款30万元。判决生效后,王女士一直找理由拒绝支付,无奈之下,刘老太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找到王女士时,她却拿出了一张声明,上面写着刘老太自愿放弃根据判决书享有的一切权利,有刘老太的签字,还按了手印。这份声明如果是真实的,那么就意味着刘老太放弃了自己的权利,案件就不用再执行了。但是执行法官细心地留意到,这份声明的日期是在判决生效之后,申请执行之前,既然刘老太放弃权利了,为什么还申请执行?而且,声明内容部分的笔迹和签名部分的笔迹不一致,可以看出是两个人写的。
为了查明事实的真相,执行法官先联系了刘老太的代理人,也就是她儿子。但是王先生看了这份声明也有些含糊,说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最后,执行法官把刘老太、她的儿子、女儿都传唤到了法院,亲自问清楚刘老太究竟是什么意思。刘老太表示,以前和女儿一起住的时候,女儿曾经让自己在很多空白的纸上签了名字,按了手印,说是留着有用。这份声明的签字和手印应该是真的,但是内容不是自己写的,自己没有做过这样的声明。刘老太还是要求女儿按照判决书给自己钱。最终,迫于法律的威严,王女士履行了法律义务。
维权律师提示
放弃权利要谨慎
老年人的意识可能会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出现恍惚,与儿女住在一起的老年人可能会因为儿女的影响而改变自己的意思,但老年人一定要知晓特定的意思表示对自己法律权利的影响。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是可以放弃的。如果老年人作出了放弃自己权利的意思表示,那么法院将停止案件的执行。
此外,
老年人可能会在执行中委托
代理人代办执行事项,在拥有授权的情况下,代理人也可以承认对方所说的情况,代为放弃老年人权利。因此,在执行过程中,老年人需要保持头脑的清醒,向法院作出明确真实的意思表示。在关键问题上,法院会向老年人作出解释和说明,执行法官也会向老年人亲自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