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女演员张馨予起诉微博网友夏萨沙侵犯名誉权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张馨予现身法庭,但被告夏萨沙未出庭。根据程序,法院决定缺席审理。
昨天上午不到9点,一身休闲装扮的女艺人张馨予意外出现在法庭上,径直走到原告席中入座。开庭时间原定于上午9点。但时间到了,被告夏萨沙方面却无人到庭,也没有任何音信。法官多次拨打夏萨沙的手机,对方一直无人接听。根据程序,庭审向后延迟了半个小时,在夏萨沙仍然没有出现在法庭时,法官宣布缺席审理。
张馨予诉称,2012年9月2日,被告夏萨沙在其微博上透露,张燕(张馨予本名)曾在杭州一家夜总会坐台,“出台起码3000元”,微博被大量网民转载评论,使网友对张馨予产生了严重质疑,对张馨予的名誉造成严重伤害。张馨予认为,夏萨沙发布的相关博文是恶意捏造。因此张馨予请求法院判令夏萨沙赔偿50.5万元,并要求夏萨沙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及微博上赔礼道歉,致歉持续时间不少于90天。
法庭上,律师称,张馨予起诉夏萨沙名誉侵权后,夏萨沙仍不知悔改,继续在微博上发布挑衅和侵权言论。律师在法庭上宣读了从夏萨沙微博上摘抄的10条博文截图。其中去年9月14日,夏萨沙挑衅预测称该事件结局之一是“张燕(张馨予本名)自杀”,结局之二是“法官宣布张燕是小姐”。2012年12月13日,夏萨沙称曾于12月13日前往朝阳法院查询此案,并称朝阳法院没有此案,还附上了朝阳法院正门的一张照片。但张馨予律师比对后发现,该照片系2003年12月12日刘晓庆税案的新闻报道。2012年12月29日,夏萨沙再度挑衅,称张燕是卖身的妓女出身。
夏萨沙的微博显示,他本人正在上海。张馨予律师称,夏萨沙系吉林省的政协委员,并向法庭提交了中国吉林网上下载的夏萨沙参与今年吉林省两会的新闻报道,但其政协委员身份尚未得到证实。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