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中牟县官方发布信息称,27日下午,中牟县姚家镇西春岗村发生铲车碾人事件后,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调查组,调查相关情况。经初步调查,这是河南省弘亿国际农业科技公司施工期间发生的一起事故。当日,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肇事司机已被拘留,下一步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3月29日 新华网)
据报道,河南省弘亿国际农业科技公司一直想以每亩800元的价格承包被碾死农民的土地,但都没有得到该农民的同意,在27日,河南省弘亿国际农业科技公司把铲车直接开到地里,结果就发生了铲车碾死农民的悲剧。
我国土地承包法中有明确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而且土地承包法还规定,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如果想要承包属于村里的集体土地,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其上的村民代表开会同意才可以,而且还要报乡镇政府批准。很显然,无论看哪一条,河南省弘亿国际农业科技公司都属于“理亏”的一方。可该公司谈判不成,却来“硬的”,而且还用铲车碾死农民,如此“嚣张”行为不知道是谁给的胆子,是真不懂法律还是有人撑腰。
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有着积极重要的意义,农民依靠土地生存,剥夺农民的土地就是剥夺他们生存的权利。现在一些地方为了搞经济建设,大量征用农民土地,却没有为农民的将来做好打算。就像河南省弘亿国际农业科技公司一样,仅仅想用每亩800元的价格承包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遭到拒绝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是确保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必须严惩碾死农民的肇事者,揪出背后的指使者,打击强征、强占、强租农民土地的行为,让农民能够自主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