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号称台湾“第一名模”的林志玲拍摄的内衣广告太过性感遭到中央电视台封杀,之后林志玲的性感内衣广告还被北京地铁站投诉“容易引人犯罪”,最后被撤销。
林志玲内衣广告尺度大遭封杀.
近日,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拍摄的内衣广告太性感,遭中央电视台封杀,现又传出部分北京地铁站被投诉"容易引人犯罪"而被撤。这可真是个好消息,证明主流媒体及社会大众对于以色诱人的广告宣传不在忍耐。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将干露露、湿露露那样一露成名的人一并做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广告宣传开始以色诱人,以露为美。暴露、诱惑的照片、视频充斥于网络、电视等各种媒体,广告好不好拼的就是出演的人露的多不多,最典型的就是各种车展。车展"露"风的始作俑者干露露,深圳车展上的"湿露露"吴稀儿,北京车展上身着齐P小钻裙的李颖芝,露的是一个比一个多,一个比一个恶俗。到了成都车展,起亚车模身着真空网格装+蕾丝内裤终于激起了大家的一致批评,最终被撤销了展位。不论是对成都车展的批评,还是林志玲性感内衣广告遭封杀,都是好事,证明了大众的审美观念的进步。
广告是要吸引人气,但也要有个底线。关于林志玲的性感内衣广告有位长春网友就说:"拍的太诱人了,谁看到都受不了啊!地铁色狼多也不是没道理的。"这位网友的话虽有失偏颇,但也不无道理。对于现在公交、地铁射狼案频发的现象,除了要谴责犯人,这些性感、诱人的广告也是有责任的。每天经受着裸露、诱人的广告宣传,想来谁的心里都有一些冲动,特别是青少年自控力较差更容易犯错。所以为了社会和谐,为了青少年的成长,封杀低俗裸露的广告宣传是所有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