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行为屡禁不止。 东方IC供图
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并与招录公务员政审、评优等挂钩;对市民抓拍、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并对抓拍者、举报者给予奖励;车辆乱停或停不到位一律罚款50元……连日来,宿迁市公布了《市区文明交通严管办法》、《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等新规的征求意见稿,从出行、驾车等方面给市民文明参与交通立规矩、树规范、定红线,引发广泛关注。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据悉,全省性的交通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正在调研制定之中。
通讯员 徐业辉 扬子晚报记者 于英杰 任国勇
13类交通违法行为影响考公务员
据了解,去年以来,宿迁因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713起,造成217人死亡、523受伤,加快养成文明交通“规矩”成为当务之急。4月下旬,为了打造“规矩宿迁,秩序宿迁”,宿迁公布了《市区文明交通严管办法》、《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等征求意见稿,邀请公众广泛讨论,建言献策。
宿迁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依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宿迁市征求意见的“规矩”共23项,其中,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行人、非机动车辆闯红灯行为;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逆向通行,行人在机动车道内行走或随意横穿机动车道行为等13类违法行为进行详细规范,拟对违反者从严管理。
更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的“规矩”还提出,通过建立文明交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将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招录公务员政审、招工以及劳模、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评选的重要参考,并与银行、保险、交通运输等部门和行业机构建立交通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更确切的说,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应与公务员招录硬性挂钩,而不仅是一项参考依据。”宿迁市有关人士表示。
网友“丁华明dinghm”留言说,遵守交通秩序是一个公民起码的素质,公务员更应当有这样的素质,如果连起码的社会秩序意识都没有,谈何去做一名公务员?
对市民抓拍违法行为给予奖励
为了引导和教育市民自觉地遵守“规矩”,征求意见的宿迁市《市区文明交通严管办法》明确提出,鼓励市民自行抓拍不文明交通行为人,对举报的群众、志愿者举报提供的违法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处罚后,不仅要对违法者进行电视公开曝光,还将对抓拍的群众、志愿者及举报人给予罚款额3%比例的奖励。
网友“小小”提出,文明出行人人有责,抓拍与被抓拍是相互监督的过程,也是自我约束的过程,只要我们都来遵守交通法规,那么,这样的奖励得实惠的不仅是举报者,更将是全体市民。
车辆停放不到位将一律罚款50元
乱停车是造成道路堵、停车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宿迁“规矩”的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停在停车泊位内越线、一车占两位、车辆不按箭头停放、车尾或车头斜出泊位线外等不规范停车行为,都将视为违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规矩》要求一律处50元罚款。
面对泊位内越线停车的麻烦,家住市区通城山庄的胡女士体会很深。“4月初,到义乌商贸城购物,因车尾超出停车线20厘米被贴了一张罚单,当时不解!”但没几天,她去交电费,一辆车停的车头超出停车线一大半,堵住她的车,结果在避开时被刮坏了车底盘。所以,她也赞成严管停车行为。
宿迁市交巡警支队秩序中队中队长刘保国说,征求意见稿制定时突出一个“严”字,单独将“停车泊位内越线、占位停放”这两个违停现象列入其中,主因是城市机动车拥有量急增,随意停车造成资源浪费、交通拥堵、车辆剐蹭等连锁反应,影响交通安全和畅通。“严”是为了让市民养成规范停车的好习惯,做一名文明交通参与者。
政策反响
全省性交通失信行为 联动惩戒机制正在酝酿中
宿迁市拟将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诚信记录挂钩,与银行、保险、交通运输、社保局等部门建立交通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搭建文明交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把个人交通违法情况作为招录公务员政审、招工以及劳模、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评选的重要参考,这一举措已走在全省前列。记者了解到,全省性的交通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正在酝酿之中。
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有关人士表示,江苏文明交通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的建设,要结合诚信江苏建设进行,将公民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情况纳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实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责任事故信息与全省企业、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对接,建立公民和单位文明交通信用档案。
马上就访
南京近期会不会推出此举? 交管人士表示还需政府牵头
全省性的交通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正在酝酿,南京近期会不会也有相应举措?南京交管局相关人士表示,宿迁公布征求意见稿,应该来说是一件好事,不管能不能实施,这样的举措会引起更多的人重视,或许会有更多的人参与或支持,对促进办法实施有积极作用。该人士表示,建立文明交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将个人交通违法行为与招录公务员政审,与银行、保险、交通运输、社保局等部门建立交通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不是一个部门所能决定或主导的,这需多个部门参与,要政府牵头。
其实前段时间,南京交管部门也实施一定惩戒办法,对行人闯红灯处以20元的处罚和批评教育,同时抄报单位。即便如此,有人说处罚力度太小。
交管相关人士说,这一举措目的是希望引起更多的人重视遵守交通法规,如果单位能在奖金或绩效考核上给予相应措施,可能会效果更明显,好比现在南京有的公交企业对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形成一定制度,假如司机交通违规被查到了,除了受到交管部门按照现行法律所进行的处罚,单位对驾驶员也采取相应的处罚。
他山之石 德国闯红灯记录影响保险费用
近期,越来越多的城市对“凑够一拨人就走,不管红绿灯”的“中国式过马路”开始说“不”。继杭州、南京、南昌、柳州相继出台政策进行集中治理之后,北京、成都、湛江等城市也纷纷跟进,对不听劝阻、带头闯红灯的“中国式过马路”进行处罚。
浙江省3月初开始对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行为进行处罚。浙江省公安厅称,“严管”实施以来,全省已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近11万起,其中查处行人闯红灯行为8283起,过马路不走斑马线1622起。这一数据远远超过了机动车闯红灯的6757起。
闯红灯国内以惩罚为主,国外更注重引导
广西柳州从3月份开始对行人闯红灯处以10元罚款,一周之内176人受罚。
杭州再出新招,采用现场曝光方式升级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在杭州保俶路与曙光路口,一台摄像机架设在路边用于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现场曝光。
西安闯红灯最高罚款50元,并在所在单位社区曝光。
新加坡在主要公交车站附近都设有带凉棚的过街天桥,它们不仅能够遮风挡雨,也能够遮挡日晒,为新加坡民众的出行和过马路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年纪比较大的一般都有一种乐龄卡,这种乐龄卡除了在乘坐公共交通或者地铁的时候有优惠,他们在过马路的时候,把乐龄卡像刷卡一样显示一下,交通灯显示行人可以走的绿灯时间会比平常更多一点,让这些乐龄人士或者行动不方便的人有更充分的时间去过马路。
同样是信号灯,在柏林,市政府也进行了特别的设计,为了减少行人等红灯时间的枯燥,柏林许多路口的红绿灯被设计成卡通小人形象,红色小人是站立,而绿色小人则是跨步走。在德国,这项交通准则不仅仅是人们能够遵守,而是必须遵守的,这和别的国家不太一样,如果被警察逮到了,是要罚钱的。此外,对于交通违法者不仅仅是罚款,还会被记录在案,信用受到影响。第二年的保险费用也相应上涨,因为闯红灯的人在德国人看来是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在生活中容易出意外。
尽管多地严厉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然而从实施成果来看,效果并不理想,一些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并未得到明显改观。另一方面,处罚难度大、执法成本高,交管部门陷入“两难”境地。根治“中国式过马路”,加大针对行人守法的宣传、加大罚款力度等措施固然重要,但仍须完善交通标志设施、优化信号灯设置,增设隔离护栏,还要从城市道路规划,考虑便民需求,综合治理解决好人与车的“路权”冲突。
解决这个问题除了罚款以外,我们还需要不断寻找更有效的、更容易被公众接受和理解的方法。专家认为,前面提到的德国一种做法,那么和它的保险挂钩,可能是一个有效的办法。我们在逐渐完善这样一个社保体系和医保体系的过程当中,如果能把行人闯红灯行为和这些保险本身费用上面能挂钩的话,可能会起到一定的效果。
本报综合
13类不文明交通行为
1.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
2.行人、非机动车辆闯红灯行为。
3.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逆向通行,行人在机动车道内行走或随意横穿机动车道行为。
4.非法改装灯光或会车时长时间使用远光灯行为。
5.非法安装高音喇叭或警报器,在禁鸣区鸣笛或使用喇叭叫人行为。
6.从机动车内向外丢洒杂物、污水、纸屑、垃圾等行为。
7.其他不文明交通行为。
8.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盲道停放;
9.机动车未在停车泊位停放,或在停车泊位内越线、占位停放,或在停车泊位内未按指示方向停放;
10.非机动车未按照规定区域或指示方向停放;
11.机动车在禁停路段停放(停放在泊位内除外);
12.机动车在非禁停路段不按规定停放或长时间停放;
13.其他影响交通秩序、安全或市容市貌的停放行为。
曝光方式>>>
媒体设立曝光台,对拒绝、阻碍执法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人,公开曝光。
建立文明交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将个人交通违法情况作为招录公务员政审、招工以及劳模、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评选重要参考,与银行、保险、交通运输等部门和行业机构建立交通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
作者:于英杰 任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