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手机:18005242666(王峰之)
电话:0527-888 12348 
微信:18005242666
地址:宿迁市江山一品18-101号
          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
       (宿豫区法院北侧50米)
邮箱:18005242666@189.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4 人气:884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在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将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在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修改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四、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下一个: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
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自于宿迁维权网。 copyright@2010
版权所有: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
所有 设计制作:仕德伟科技 苏ICP备10219389号 您是本站第 : 132048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