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江苏频道讯 近年来,宿迁市着力构筑遍布城乡的
法律服务网络,塑造法律服务为民的金字招牌。
一是服务“零距离”。整合律师、公证、
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实施法律服务进社区、进村镇行动,探索“社区律师工作室”和“村居法律顾问室”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逐步形成了由城市到乡镇(街道)再到村居(社区)的法律服务站点辐射网络,全市村居(社区)法律顾问配备率达到80%。
二是领域“零盲点”。认真开展 “双促双助”、“
四万”工程等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建立台资企业、职工维权、消费者维权等多个律师团,将法律服务向群众保障、投资融资、兼并重组、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延伸。发放“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切实做到“一卡在手,服务无忧”,群众通过拨打电话,就能立即享受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矛盾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
三是质量“零差错”。研究制定了《
宿迁市律师办理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则》,从案件办理、出庭、结案、档案管理等方面,对案件办理流程进行规范。主动将律师诚信信息纳入全市诚信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开。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听庭监督、案件评查活动,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全市每年都有案例获评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或十大好案例。泗洪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王某假农药损害赔偿案入选2011年度全国百优法律援助精品案例。司法鉴定信率始终保持100%,连续7年无有效投诉。
四是窗口“零投诉”。出台市级规范化
律师事务所标准,并积极引导开展创建活动,全市有29家律师事务所通过市级规范化验收,市级规范化率达67.4%。切实加大投入改造力度,高标准推进公证、法律援助窗口规范化建设,全部按照沿街一楼标准设置接待窗口,并统一视觉识别系统。进一步规范服务标准,实施无障碍的接待程序,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及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