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3 人气:1095
一个在企业干了30年的老职工,因为不满企业不执行劳动政策,劳动待遇过低,做了一首“打油诗”倒苦水,内容为该企业在工资发放、加班工资、夜班补贴等劳动待遇上存在的问题,却被企业以“影响恶劣”为由“停职停薪”。
写诗诉苦惹怒企业
刘平宝,保定市长天药业有限公司公共设施处职工。日前他向记者叙述了自己的遭遇。
2008年9月26日上午,企业部门主管通知他,“经过厂里研究决定,中班费不予发放”,关于此前刘平宝和其他职工所提的“节假日加班双倍工资”,也仍然执行企业自己的规定。同时,主管通知刘平宝和工友赵小青,以后周六日不用两个人都加班,要轮流倒休。
主管的通知意味着,刘平宝每月本就不多的几百元工资,会因失去加班机会,再损失几十块钱。对此,刘平宝非常不满:“关于双休日加班工资以及中夜班补贴标准,国家和省里早就有明文规定。可是长天公司一直没有遵照执行。”他们中班没有一分钱补贴,夜班补贴只有4元。休病假要扣工资,双休日工资也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带薪年休假……为此,刘平宝和工友曾拿着从劳动部门查找来的政策依据找劳资部门交涉,可是企业研究的结果依旧如此,刘平宝和工友们十分气愤。
回到家里他越想越生气,便写下了一首打油诗——《药厂老职工的心声》。诗的内容是这样的:“自从长天收药厂,工作一点都不爽,机器开得嗡嗡响,工资开在最低档,养家糊口别指望,党的政策企业掌,加班工资你别想,中夜补贴更别想,青春年华献药厂,老来就是这下场,心中苦水倒一倒,请你与我共分享。”
9月27日,刘平宝拿着这首诗找到了部门主管,对他说,“你昨天给我们开会,既不给我们加班费,又不给中夜班补贴,挣这么点钱怎么养家糊口?我心里想不通,写了这个给你们当领导的看看。”
中午,刘平宝将这首“打油诗”给工友们念了念。大家都说“写得好”,并称他是“弘扬正气”。
下午2点,班长通知他到人力资源部去一趟。刘平宝还以为人力资源部是看了他写的诗,有所触动,要和他沟通。没料到,人力资源部经理对他讲:“这诗是你写的吧,你不是觉得工作苦吗,那就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你找’甜’的地方去吧。”
向劳动部门求助无果
在企业干了几十年,自2003年便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刘平宝觉得自己太冤了。仅仅因为一首诗就丢了饭碗,难道工人就没有说话的权利吗?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9月28日,刘平宝来到保定市北市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反映情况。劳动仲裁的一位工作人员让他先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刘平宝告诉记者,当劳动监察大队的同志看了他带去的“打油诗”后,非常肯定地说:“这算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啊,你放心回家过节去吧,节后我们保证让你回去上班。”
得到这么肯定的答复,刘平宝的心里也踏实了下来。可是,节后,刘平宝并没有等到上班的通知,他再次来到劳动监察大队询问。刘平宝告诉记者,这次,劳动监察大队的态度却和上次明显不同了,他们称企业有用工自主权,劳动部门无权干涉。能不能上班,要看他承认错误的态度。企业要求他做出深刻的检查,还要放在企业的网站上同时张贴在厂门口给全厂职工看。
这些,刘平宝都答应了。他想,只要能够保住工作,认错道歉都不算什么。他便回去写了一份检查交给了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看完后,认为检查还不够深刻,征得刘平宝的同意后,在上面做了几处修改。然后告诉他,回去等着吧。此后,他多次找企业要求上班,可是一直没有回音。
11月5日,记者在保定市北市区劳动监察大队见到了负责同志。该同志表示,刘平宝的事情劳动监察曾经做过调解工作,他们劝企业本着互谅互让、照顾老职工的原则解决问题。但是企业认为性质很严重,造成了恶劣影响。因此没有达成调解协议。
“企业有用工自主权,我们无权干涉。”该同志一再对记者强调说,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不属于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这件事他们也没有什么办法。
职工:我们有说话的权利吗
在采访中,长天药业的职工们对记者诉说了他们对“打油诗”的看法。
孙建设(化名)和刘平宝曾是一个班组的工友,前不久刚刚办理了退休手续。他告诉记者,他在企业干了几十年,常年两班倒,可是从来没有拿过中班补贴。也没有病假工资。今年2月份,孙建设心脏病发作休了几天病假。可是月底他发现自己休息的那几天工资被扣掉了,为此,他拿着有关劳动文件找企业交涉,最后才给他补上了。
“他那首诗全都是实话。职工想为自己争取点权利真是太难了!”孙建设无奈地对记者说。
职工王明喜(化名)告诉记者,他每月一天也不休,上满31天,全加起来才勉强挣到800元。另一职工李燕青(化名)和刘平宝同岁,也是30年的工龄,他说,每年生产淡季时,职工就放假回家。放假这段时间每月只发260块钱生活费,从中再扣除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发到手里的只有一百多块钱,连吃饭都不够。
“我们在厂里干了一辈子,累死累活不怕,可是挣的工资连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都达不到,大家心里都挺憋屈的。老职工发几句牢骚就解除劳动合同,我们还有说话的权利吗?” 李燕青气愤地说。
就此事,记者来到长天药业采访,人力资源部经理在电话中称“在外地出差,说话不方便”。截至发稿前,记者几次拨打该经理手机,但是一直无人接听。
律师观点 企业的处理决定没有法律依据
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石家庄分所陈怀印律师在看了“打油诗”之后认为,从字面理解,刘平宝所写的诗中没有侮辱性字眼,如果内容基本属实,没有捏造,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没有法律依据。依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刘平宝的行为并不属于以上情况,因此,该企业的处理方法是不合法的。
记者手记 企业何以容不下“打油诗”
“和谐”是当今最流行的词儿。“和”字一边是“口”,“谐”字有个“言”字边,都有说话的意思。“谐”字里的“皆”有“所有”的意思……“和谐”的语境其实包含了这样的意思: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所有的人都有言论的自由,在“和谐”的价值体系中,社会的各个阶层都应拥有话语权。
作为企业,效益由职工创造,也应该接受职工的监督,即使话含讽刺,也是一种民意的表达方式,应当得到善待。
从我国《宪法》的角度看,法律赋予公民言论的自由。刘平宝在《药厂老职工的心声》的诗中,言及企业的不良现状。但这首“涂鸦之作”,是刘平宝的个人看法与认识,并且通过打油诗形式来针砭时弊,这没有过错。企业要发展,不但需要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更需要一个和谐的发展环境;和谐环境的营造,离不开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如果刘平宝因为这首打油诗就一直被“停职停薪”下去,作为职工,今后谁还敢对企业的发展说出自己的真心话?一个闻过则怒的企业,会是一个民意昌明的企业吗?
今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特意上网听取民意。党中央和政府能重视多元化利益群体的表达方式,为什么企业就容不下一首“打油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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