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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开车送外甥途中撞死人 为担责二人走上法庭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4 人气:964
     外甥要去相亲,有车的舅舅帮忙出力。可一场交通事故,却让甥舅两人翻脸,事情一直僵持了近3年。

  原来,舅舅在开车送外甥去相亲的途中,与一辆摩托车发生了碰撞,造成摩托车上两人死亡。面对巨额赔偿,舅舅认为外甥要承担,外甥则认为这完全是舅舅的责任。近日,两人因此闹上法庭。

  舅舅开车带外甥去相亲

  途中撞上摩托车致两人身亡

  张某今年30岁,萧山衙前镇人。2009年8月17日晚饭后,还是单身的张某找到住在同村的舅舅朱某,请他帮忙跑趟腿,开车带他去附近接下相亲对象和介绍人。

  外甥的人生大事,作为舅舅朱某二话不说,便开着自己的面包车载着张某出发了。

  没想到,当晚8点左右,经过萧山区萧明线杭甬运河大桥时,面包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上的夫妻两人死亡。经交警认定,该事故中,朱某与摩托车驾驶员负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两年后,在衙前镇人民政府调解委员会的多次调解下,2012年8月4日,朱某与两死者的继承人最终达成协议,约定由朱某一次性赔偿63万元。这些赔偿款中,除了外甥张某在事发后拿出了5.5万元外,其余款项都由舅舅朱某付清了。但是因为朱某为面包车仅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因此仅从保险公司获赔11万余元。

  想想自己无偿帮外甥开车去接人,途中发生事故,却要承担这么大的赔偿责任,朱某要求外甥一起分担,没想到外甥一口回绝。

  舅舅要外甥承担赔偿责任

  外甥不认同,两人上法庭

  今年2月19日,舅舅朱某将外甥张某告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46万余元。朱某认为,自已是外甥张某的义务帮工,交通事故造成的他人损失,应由外甥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官司开庭时,外甥和舅舅都到了场,但两人关系形同陌路。庭审中,外甥张某并不认同舅舅的说法。

  张某说,虽然舅舅是帮忙,但家里送的香烟,舅舅还是收下了,两人并不是义务帮工。

  对于在事故后自己支付了5.5万元的原因,外甥辩解,那是出了事故以后,舅舅朱某说经济上暂时不方便,自己先帮他垫付了伤者的抢救费用。

  张某认为,事故发生的原因也是因为舅舅超速所致,自己作为乘客并无任何过错责任。另外,张某还提到,舅舅朱某作为驾驶员经常搞营运生意,却没有投保交强险外的其他商业险,直接导致损失巨大。舅舅把这些扩大的损失强加在他身上显然不公平。

  法院审理后认为,义务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若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是造成损害结果的主要原因,则应由帮工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这起案件中,舅舅因外甥相亲之需而无偿帮助其驾车,双方已构成义务帮工关系。但朱某在从事帮工活动中存在重大过失,而且未投保交强险外的其余商业保险,导致了案涉损失的扩大。

  法院认定,事故赔偿款在扣除交强险赔付款后,舅舅朱某承担80%,外甥张某承担20%。因此63万元的赔偿款,扣除交强险赔付的11万余元后,剩下的51万余元,舅舅朱某承担41万余元,外甥张某承担10万余元,扣除已支付的5.5万元,外甥还要向舅舅支付4.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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