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陈光标肩挑两捆百元钞票,走上北京一慈善晚会,并当场捐款,以支持青年创业。他说,这笔捐款达数百万元,但未透露具体数额。
陈光标,1968年出生于江苏省泗洪县天岗湖乡,祖籍安徽五河县,先后毕业于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大学,中国企业家、慈善家,中国致公党党员,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1998年(30岁)开始慈善事业,截至2010年10月累计捐献款物约14亿元人民币。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第一时间出钱出力救灾,被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称为“有良知、有感情、心系灾区的企业家”,当选全国抗震救灾模范,被称为“中国首善”。2010年9月宣布死后捐出全部财产(截至2010年陈光标拥有总资产约50亿人民币)。美国当地时间2012年8月31日,陈光标在《纽约时报》登广告宣示钓鱼岛主权。
陈光标肩挑钞票另类“出格”之举,无疑又会招致坊间非议,我从这则新闻的跟贴里就可看出端倪。其实,对此,网民观众大可不必干上火生闷气,媒体也无需无事生非过度解读。
对任何一个公民而言,你有没有慈善心并践行之才是问题实质,至于怎么表达善心,则是无关紧要无伤大雅的形式。实质重于形式,重要的是,只要你表达善心了,你就是好人,至于你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表达并不重要。就算陈光标肩挑钞票有点涉嫌高调炒作,在一个国人炒作已臻至无所不用其极的时代,人们理应学会习惯性接受和宽容包容,而不是习惯性质疑诟病去“黄挑鼻子竖挑眼”。
其实,陈光标的另类慈善方式早已出了大名,肩挑钞票捐款在其“式不惊人誓不休”的另类慈善方式中,充其量只能算是小菜一碟,自然够不上“人咬狗”新闻,无有炒作放大的价值和卖点。需要指出的是,既然没有哪一条法律强制规定公民表达爱心慈善的方式,陈光标肩挑钞票捐款也没有违反哪一条道德规范,他怎么捐款捐多少款,纯属他个人私事和自由,别人管不着,多嘴者说了也是白说。
需要关注的倒是,陈光标到底为中国慈善做了什么?他1998年开始慈善事业,截至2010年10月已累计捐献款物约14亿元人民币。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他第一时间出钱出力救灾,被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称为“有良知、有感情、心系灾区的企业家”,当选全国抗震救灾模范,被誉为“中国首善”。2010年9月,他惊世骇俗地宣布死后捐出全部财产(截至2010年陈光标拥有总资产约50亿人民币)。我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相信他身上的桂冠是他另类炒作的结果;但事实证明,正是因为他对中国慈善事业的所作所为和巨大贡献,才使他的荣誉桂冠实至名归货真价实。我不禁请问,面对陈光标,质疑诟病他的人不妨反躬自省,你到底做了什么?你到底做了多少?假如你什么也没做抑或没有能力去做,你又有什么资格对人家说三道四?
故而我要提醒,我们可能做不了陈光标,抑或可以不做陈光标,但我们没有资格和权利贬损陈光标。因为无情的事实证明,羡慕嫉妒恨非但不会影响陈光标的形象和行为,只会为自己留下贻笑大方的笑料和无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