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4 人气:1219
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警方在当地某砖瓦厂内抓获一名可疑男子。经审讯该男子供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叫王书金,并交代其曾在河北省强奸多名妇女并杀害了其中4名的严重罪行(本报以《河北“摧花狂魔”荥阳落网》对此案进行了报道)。河北省广平警方接到通报后赶到荥阳将这个名叫王书金的犯罪嫌疑人押回了广平。当广平警方押着王书金到他交代的犯罪现场之一河北省石家庄郊区某地进行现场指认时,却从这起强奸杀人案的受害者———康××的亲友那里得知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王书金招认作下的这起凶案,早已被当地警方宣布侦破了。一个名叫聂树斌的21岁青年被认定是此案的凶犯,并于1995年4月27日被河北省高级法院核准并执行了死刑!一起重大强奸杀人案审结执行十年后却突然冒出了另一个凶手。
王书金15岁那年便强奸了一名8岁的幼女,因其当时的年龄按规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他成了广平县第一个被送到河北唐山少管所管教的少年。从此,王就一发不可收拾地走上了犯罪之路。在交代案情时,王不止一次地说:只要看见单身女性,他就想犯罪。王生长在河北省广平县乡下,从小没上过学,是个地道的文盲。
1995年他将被奸妇女扔到井里。后来因尸体被村民发现,他“就慌了”,先是逃到山东聊城,后又坐车到石家庄。因活不好找,他到了河南安阳,最后在郑州安下了身,辗转于各砖厂靠自己的蛮力赚饭吃。王打工的同事大多来自偏僻的地方,层次不高,其普通的民工形象也让王书金不引人注目。1998年春节过后,王书金不顾老家有了一个老婆和儿子,仍与来自湖北的马金秀同居,两人生下两男一女三个孩子。1999年,王书金与马金秀的第一个孩子出世,但王在儿子出世才一个星期,就以4000元卖给了别人。后来,王还因此被警方拘留,但检察院最终没有批捕。遗憾的是,王犯下的其他事当时没有被深挖出来。可笑的是,连亲生儿子也可以不要的王书金在其同居女友眼中,却“觉得他这个人挺老实”。据马金秀称,在两人同居的7年中,她没有见过王书金的身份证,也没有问过王书金老家的情况,甚至连王书金的真名都不知道。在警方盘问她时,她一直称王书金为王永军。
王书金交代,1993年农历10月16日下午,他携带铁锹在本村东北闲逛时发现一妇女独自行走,见四周无人,上前拦劫并将其强奸后用腰带勒死,后用随身携带的铁锹将其尸体掩埋于本村东北一机井房南侧的农田里。
根据其指认的抛尸地点,2011年1月21日下午,民警挖出了受害人张某的尸骨。这起案件警方当时并未掌握,但在10多年之后,王书金仍精准地指认了作案、埋尸地点。一位民警介绍,王书金主动交代的这一案件因此有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定王书金的罪。
但现在的焦点是,王虽然供认了其10多年前在石家庄郊区奸杀康某的作案经过,也指认了被害案的发案地点,但这尚不能完全断定王就是杀害康某的元凶。“早在10多年前,在没有其他旁证的情况下,根据王的口供,也可能会判定他是凶手。但现在办案已不能单凭口供了,更不用说此案早已结案,还毙了一个人。”一位民警表示,目前的尴尬正在这里。
查阅王书金的供述材料时发现,王的供述与10多年前关于聂树斌案的报道也有一些矛盾之处:1.关于作案时间,王称是中午;而报道说是下午。2.关于作案经过,王称是“躲在玉米地里等着,当那女的骑车过来时,我从玉米地里跳出来,朝那女的猛推了一把”;而报道说聂是“尾追上前将其撞倒,拖至玉米地打昏强奸”。3.关于杀人手段,王称是“没起身直接就把那女的掐死了”;而报道说聂“又用衬衣将其勒死”。
王书金良知发现: 不想让好人背黑锅 上诉检察院未诉其强奸杀害康某的罪行
2011年4月,一审被判死刑的王书金向河北高院提出上诉,理由是检察院未诉其强奸杀害康某的罪行,导致无辜者蒙冤。
从王书金被捕直至与律师会面,他并不知道康案另有“凶手”存在,也根本不知道聂树斌是谁,更不知道聂树斌因为康案十几年前作为罪犯已被枪决。据知情者透露,知道这个结果的王书金非常痛苦,“三条命案在身,知道自己必死无疑,王书金说要走得没有愧疚,不想冤枉无辜者”。
王书金的律师一直强调,从王书金被捕至今,他始终坚持对所有罪行的交代完全属实,特别是主动交代的杀害康某案。然而,在一审法庭审讯中,检察机关对于王书金关于杀害康某的供述则表示“查无实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