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记者购买到的“人奶”。
200毫升包装,分新鲜与冰冻两种,在沈阳,有人在出售这种人奶。不为人知的是:出售人奶者数量众多,每日的交易量巨大。有律师称,目前法律没有界定出售人奶现象,但此行为有伤风化,不应该提倡。(7月11日 《沈阳晚报》)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物质追求和精神享受的要求也更高。一些人在吃遍了山珍海味之后,嘴也变得“刁”起来,进而开始猎奇,讲究纯天然无公害、高营养附加值等嘘头,人奶无疑是能够满足这些高消费特定人群的新鲜产物。市场有了,法律又没有禁止,交易自然也就形成了。
有市场的地方就应该有监管的存在,这是保证商品交易得以在合法范围进行的根本保障,也是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的需要。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人奶交易仍处在监管之外。既没有相关部门出面要求绝对禁止,也没有人声明对人奶的食品安全监管负责。
但是,此种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否则很难保证不出什么大问题。市场上的人奶均为民间的自主交易行为,不仅存在生产日期可以随意更改、保质期没有科学依据,可能带有肝炎、艾滋病菌等食用安全隐患。同时市场上众多的人奶产品更是真假难辨,产品质量也难以保证。特别是对于婴幼儿而言,一个细小的失误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仅凭有钱就能直饮人奶固然丑陋可恨,但是失去监管的丑陋则更为可怕。对于人奶交易的现状,要么坚决予以制止,要么通过行而有效的办法将它管起来,建立起正规的食品消费安全渠道,明确人奶消费的特定人群,绝不能让人奶陷入无人监管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