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法治新闻 >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手机:18005242666(王峰之)
电话:0527-888 12348 
微信:18005242666
地址:宿迁市江山一品18-101号
          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
       (宿豫区法院北侧50米)
邮箱:18005242666@189.cn

"乙肝斗士"抵达宿迁 欲徒步进京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4 人气:953
       
          中国江苏网7月25日讯 (记者 张峰)“大家好,我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现在公益行走去北京,递交建议信,呼吁乙肝药物降价。从上海步行到宿迁,再从宿迁步行去北京,还有1000多公里,希望大家可以签名支持我,让我这一路不再孤独。”昨日下午,“乙肝斗士”雷闯在市区幸福路向过往市民宣扬他的公益宣言。

  今年6月16日,雷闯从上海出发,准备徒步83天全程1552公里到达北京,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递交建议信,呼吁乙型肝炎抗病毒药物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促进乙肝药物降价,消除乙肝歧视。一头披肩长发、身穿“益行去北京,为改变行走”文化T恤,雷闯给宿迁市民留下了深刻印象。

  因家人受歧视踏上维权路

  雷闯今年26岁,是重庆忠县人。他关注乙肝歧视始于哥哥2007年找工作遭受乙肝歧视,从此雷闯开始了长期和乙肝歧视的“死磕”,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成为“乙肝斗士”。他曾致信523名中科院院士,1983所高校校长,呼吁招生时勿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曾成功办取中国第一张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明,以争取公平的就业环境。他曾经和志愿者们一起邀请路人吃饭,以宣传乙肝不会通过共餐等日常生活接触传播。

  2009年,雷闯到上海交大上学期间,与志愿者开展马拉松等相关活动。今年4月,雷闯从上海交大生物化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后并未急着找工作,而是继续关注乙肝歧视。现在,雷闯又从上海出发,徒步29天,来到宿迁,继续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代言。

  用行走践行公益诉求

  沧海积于细流,大德成于小善。“只能通过这种特殊的徒步也是最艰辛最艰难的方式去引起大家对乙肝药物价格高的重视。”雷闯和志愿者一起如苦行僧一般,日晒雨淋,日行25公里。每一步的艰辛背后,是对公益的赤诚之心,以及对自我坚持的肯定。“用脚步丈量中国,用行动带来改变”,他们用实打实的行走践行着公益诉求。

  据了解,无论走到哪儿,雷闯都随身带着一颗绿色芦荟,作为陪伴,有点精神信仰的味道。雷闯解释说,绿色寓意希望,希望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能采纳建议。

  从上海至宿迁,一路走来,雷闯已徒步几百公里,沿途已有多名网友陪走。“虽然会被不理解的人骂作傻帽,但这一路上还是收获的正能量比较多。”志愿者肖宇说,他们互相陪伴,并不孤独。“我们走得无聊时,会拍照,会唱山歌,会跟陌生人问好。”他们用这些方式来打发徒步行走时的无聊。

  计划进京递交建议书

  从宿迁到北京,还有1000多公里,还有54天的徒步行程。雷闯这一路走来,最终目的就是去北京,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递交建议信,呼吁乙型肝炎抗病毒药物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促进乙肝药物降价,消除乙肝歧视。

  雷闯说,中国有近1亿人长期携带乙肝病毒,其中需用药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约2000万人。乙肝抗病毒治疗的用药人群广,药物价格高,用药时间长,遗憾的是乙肝抗病毒药物未被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使乙肝患者未能享受到基本药物的低价和便利。

  网友同行让徒步更有力量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段旅程注定是艰苦的,但在雷闯眼里,徒步虽艰苦却不孤独,有很多路人和网友都在支持他,都在陪他行走。“每天都会有很高的关注度,路人会跟我们竖起大拇指,或者陪我们走一走,我们都能感受到莫大的力量。”志愿者肖宇表示,这一路走来,每天都会遇到很多有意思的人和事。“前几天在淮安,一个70多岁的老医生专门跑来给我们提供医疗服务,真的很感动,这些情份我们会记在心里,行走时也会更有力量。”志愿者彭硕说道。

  雷闯还在微博和博客中,向社会发起了“捐助盘缠,陪走一段”计划,通过公布行走路线,任何社会热心人士都可以在沿途陪伴行走一段,“现在已有十多个人报名了,也有不少网友捐助盘缠。”雷闯将通过微博账号“雷闯的捐款使用”,直播每一笔捐款使用。

  记者了解到,今日上午雷闯将以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身份在市区征集市民共同吃饭,宣传乙肝不会通过吃饭等日常生活接触传播。未来两天,宿迁网友“小雨”将陪同雷闯行走“宿迁———邳州”路段。
下一个:我国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
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自于宿迁维权网。 copyright@2010
版权所有: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
所有 设计制作:仕德伟科技 苏ICP备10219389号 您是本站第 : 42127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