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为:工作人员在为每位工人计算补偿金金额
上图为:工人开心地数着自己的补偿金
西楚网讯:(记者 沃均建)“这下总算安心了,明天就是年三十了,下午去置办点年货,再给老人、孩子买点衣服,一家人开开心心地过个年。”2月1日上午,宿迁市经济开发区某企业工人梁艳秋,在领到5600元的经济补偿金后开心地对记者说。而和梁艳秋一起的另外18名工人,在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宿迁分所的帮助下,也都领到了各自的经济补偿金。
去年12月底,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宿迁分所陆续接到市经济开发区某企业28名工人的集体求助,称其所在企业在他们工作期间一直没有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而他们还将面临着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困境。
“据他们反映,这家企业在和他们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只答应给他们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提出与工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该工人去年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按照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连续补偿12个月封顶的原则支付工人经济补偿金,而这些工人在这家企业工作最少都有四五年时间了,有的已经六七年了,显然这家企业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宿迁分所副主任王峰之律师告诉记者,他们在核实了工人所反映的情况后,在工人的委托下,第一时间向宿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
“仲裁委员会对这件事情非常重视,为了能够让工人们在春节前领到补偿金,他们及时安排用人单位和工人们到一起进行调解,今天,已经有19名没有争议的工人领到了补偿金,总计有10万元左右,另外9名存在争议的个人补偿金将在春节后发放到位。”王峰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