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日,本报曾报道了江苏中青年首席科学家、南京理工大学教授恽小华被害一案。昨天下午,记者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4月24日下午,恽小华案已一审宣判。
五名被告人获刑。其中,主要犯罪嫌疑人王超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恽小华曾是南京理工大学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该校微波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在遇害之前,他刚刚获选江苏省中青年首席科学家。2006年,恽小华接受浙江大学的聘请,成为该校的博士生导师,并就任浙江加州国际纳米技术研究院的纳米电子平台首席科学家。在杭州,他还与人合开了浙江中微科电子集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主要犯罪嫌疑人王超为该公司总经理。2007年9月12日,恽小华教授在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民主馆遇害。案发后,杭州警方先后抓获杀害恽小华的犯罪嫌疑人王超、姚才利、胡肖剑、宋军宏、周盾等五人。
据记者了解,在宣判之前,该案已经过两次庭审,一次为刑事审判,一次为民事审判。由于民事审判花费时间较长,所以拖延至今才宣判。4月24日下午3时,该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法庭宣判。据一位旁听者介绍,双方亲属到庭旁听,恽小华生前所在的南京理工大学也派人旁听了判决,开庭还不到一个小时即告结束。
法院最终判决如下:被告人王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胡肖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姚才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宋军宏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周盾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五名被告人中,只有王超当庭表示将会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