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社会化,维权工作专业化”,是大连市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思路之一。按照这个思路,2004年,该市总建立起法律援助总站,在县市区、大企业下设18个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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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是在困难职工权益受损而又无钱打官司时,由法律援助志愿者提供帮助,该市总称此为“事后救助”。市总认为,上上之策是将法律直接送到劳动关系第一线,把法律服务与劳动关系有机结合,减少甚至避免职工权益受损问题出现,做到“事前防范”。
2005年4月8日,大连市总“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开始在10家基层工会试点。
这项工作受到基层工会欢迎。瓦轴集团、大连现代轨道有限公司、原大连新船重工等企业工会,充分利用工会有法律顾问这一有利条件,积极对工会干部和职工进行有关《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培训,举行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法律知识咨询,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与职工关系密切的制度的草拟、修改、研究,参与劳动关系争议调解等。
这项工作也同样受到许多律师的欢迎。一些律师热心公益事业,因工会搭建了平台而使他们爱心得以展示。一些律师事务所刚开始往往是个别律师担任工会法律顾问,随着其影响的扩大,加入工会法律顾问队伍的律师也越来越多。到现在,大连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会组织已达110家,参与此项工作的律师事务所14个,律师90名。
据该市总对参与试点的57家企业工会的调查,近一年来,法律顾问协助基层工会草拟、审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与劳动有关的用人制度21份,提出修改建议32条,被企业行政和工会采纳27条。参与企业平等协商8次,680名工会干部接受了培训,为3815人次工会干部和职工提供了法律咨询。
瓦轴集团工会对下属子公司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和劳动条件及工作环境状况进行检查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针对发现的问题,在征求了法律顾问意见后,提出11项整改措施,向被检查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引起高度重视,促进了劳动关系的改善。
最近,大连市总决定全面推行这项制度,其重点是规模以上企业工会和乡镇街工会。据悉,该市规模以上企业400多户,而已经实行法律顾问制度的企业不足1/4。为了使没有实行法律顾问制度的餐饮、服装等中小企业及农民工也同样得到必要的法律服务,该市总专门设立了“十大职工维权基地”,并公布了这10家律师事务所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