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岗区妇联按照省、市妇联有关维稳与维权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面对社会转型时期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妇女的多元化需求,在多年形成的良好的维权工作基础上,在省、市妇联的指导下,抓住被确定为“辽宁省妇女维权与法律服务示范基地”的有利契机,按照“提高维权意识,构建维权网络,壮大维权队伍,提升维权水平”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区妇联组织以“示范基地”创建为牵动的立体式、社会化维权工作新途径,在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妇女儿童解难方面发挥了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加强阵地建设,夯实维权工作基础
一是推进规范化建设。2008年底,西岗区经市妇联推荐,被省妇联确定为“辽宁省妇女维权与法律服务示范基地”。在省、市妇联专人指导、专款资助的同时,我们争取区委、区政府投巨资在全市率先建成了区级综合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设立了妇女维权工作室、法律服务工作室、知心话室等维权阵地。并根据省、市妇联对“示范基地”的建设要求,制定了《辽宁省妇女维权与法律服务示范基地(西岗区)工作规范(试行)》,明确了主要职能、工作任务、建设标准及相关工作制度。同时,建立了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解、治安防范与心理指导四个工作网络和队伍,与此前业已建立的7个街道妇女维权岗、45个社区妇女维权站进行了有效对接。
二是推广示范工作站。今年,我们根据省妇联、省综治办关于建立“辽宁省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示范工作站”的部署,在市妇联、市综治办的指导下,充分利用良好的综治管理服务资源,在全市率先建成了省级标准的站北街道民乐社区示范工作站,市妇联、市综治办联合在民乐社区召开工作会议予以推广。在此基础上,我们争取区委、区政法委的支持,联合区综治办将此项工作全面铺开,在全区各个街道都建立省级标准的社区妇女维权服务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示范工作站,并充分发挥工作站作用,夯实了维权工作基础。
二、加强协调合作,构建维权工作新格局
一是完善工作体系。我们注重争取党政支持,整合各方资源,以 “示范基地”为区域维权中枢,充分发挥其牵动、辐射作用,积极构建区、街、社区妇联三位一体,党政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公检法司全力保障,法律、心理咨询服务志愿者共同参与,为不同群体、不同需求的妇女提供全方位、社会化维权服务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新模式。各公安派出所都设立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站;司法部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全区29家区属律师事务所全部按计划、按需要开展了“律师进社区”活动,45个社区均保证有一名以上律师为社区居民、家庭开展不定期服务;检法两院设立的妇女维权组、青少年案件工作组、妇女维权合议庭、青少年审判法庭等,几年来为上万名妇女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我们积极协调区法院,推荐街道、社区妇联干部和热心妇女维权的优秀女性担任人民陪审员,截至目前,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中,女性比例已超过70%。
二是强化信息反馈。结合 “示范基地”创建,我们还在7个街道分别建立了妇女维权需求和动向信息直报点,各直报点每月底上报社区妇儿维权需求,妇联组织及时将有关信息进行分析、汇总,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以更加有效地开展维权工作。遍布全区45个社区的3700余名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在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同时,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妇女权益诉求及倾向性问题,成为妇女维权工作的得力助手。
三、加强教育服务,增强维权工作实效
一是开展普法宣传。我们坚持前移维权关口,加强对妇女的普法教育,增强她们的维权意识。抓住“三八”妇女维权周(月)、 “平安家庭”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1·25”国际反暴力日、“12·1”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及相关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各种有利时机,面向不同妇女群体,广泛开展妇女维权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今年3月,我们又根据市妇联、市法院关于在区(市、县)法院建立妇女维权法律讲堂,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的有关部署,开设了区级妇女维权讲堂,并在全区各个街道、社区设立了妇女维权法律分讲堂,区法院为每个街道选派两名法官作为普法教员,定期走进街道、社区,与妇女群众开展面对面的法律服务活动,深受群众欢迎。
二是创新服务载体。在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我们积极整合创新维权服务载体,为妇女群众提供亲情式、个性化服务。如站北街道民乐社区的“知心话室”、“姐妹亲情驿站”;日新街道平等社区的“单亲家庭俱乐部”;八一路街道的“青少年维权热线”、“外来人口家长学校”;人民广场街道的“流动妇女平安之家”等。这些有效的维权载体、亲情式的服务,既丰富了维权工作内涵,拓展了维权工作领域,又将各种可能出现的侵权因素化解在萌芽之中,在妇女维权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维权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使辖区各类妇女的法律意识、民主平等意识明显增强,自觉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女性日益增多,基层妇联干部和维权志愿者的维权能力日益增强,维权工作有效载体的品牌效应更加显现,我区的“单亲家庭俱乐部”被中央文明委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奖,新南社区的“外来人口家长学校”被评为全国流动(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被评为辽宁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2009年区妇联被评为辽宁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