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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调查研究 深化妇女维权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3 人气:1193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妇女权益保护问题呈现多领域、多侧面、多样化和复杂化的新特点。面对新形势下妇女权益问题的新特点,省妇联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加强调查研究,推动省委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出台政策法规,从宏观上遏制带普遍性的侵害妇女权益现象产生,推动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不断深化妇女维权。

  一、调查研究,促进源头维权

  妇女的发展和维权问题包含许多具体方面,每一个方面又会有许多不同的具体问题需要解决,既具体又复杂,甚至引发恶性案件,影响社会稳定.如何有效地处理妇女维权和社会问题,同时分清轻重缓急,这就需要调查研究,把现实情况、妇女群众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问题产生原因、现状、危害及可供决策的有效解决方案,以推动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出台有关保护妇女权益的政策法规,做到源头维护。我们在这方面成功的例子是促成出台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的相关政策。90年代中期,地处城乡结合部的一些农村出现嫁城妇女及其子女、离婚妇女在宅基地的划分、二轮土地的承包权等方面不能享受村民同等分配待遇的问题,全省各级妇联此类信访急剧上升。省妇联与省委政策研究室联合,深入基层在广泛调查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解决农村妇女婚后落户、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问题的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转全省参照执行。并在此基础上,再次推动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把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及经济待遇列入《关于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之中。依据这些政策,解决了不少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等经济权益被侵害的案件。近年来,随着我省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农村大量土地被征用,一些农村在分配征地补偿款和相关经济收益过程中,又出现不给一些已婚妇女及其子女分配的问题,使前几年本已缓和的农村妇女经济权益矛盾又成为突出问题。今年“三八”期间,省妇联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与省电视台联合举办了以反映农村妇女土地经济权益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国策在社区,男女平等大家谈”的专题节目。并于省委政研室、省农业厅联合在全省采取问卷调查和实地访问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村妇女经济权益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从调查中看,我省绝大多数农村地区都能认真执行国家法律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较好地落实妇女应享有的土地承包及相关经济权益。但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问题,而且还呈现出新的特点。三部门关于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及相关经济权益落实情况的联合调查报告报送省委后,引起省委的高度重视,省委李建国书记和省委杨永茂副书记先后做出批示,由省委宣传部牵头在全省广大农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妇女权益保联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自觉执行国家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要求省委政研室牵头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确保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及相关经济权益的落实,依法维护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2004年先后两次召开有关方面参加的有关农村已婚不出村妇女及其子女土地补偿款及相关经济权益分配问题,该院出台的关于解决此类问题的十条意见在全国都引起了关注。经过不断的持续努力,我省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及相关经济权益得到了较好的落实,省妇联2004年接待的信访中,此类问题的群访比2003年同期下降了85、9%,个人投诉比2003年同期下降了54、5%。

  二、调查研究,促进加大执法力度

  为了促进政府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近年来,省妇联针对法律实施中的难点开展了多项大规模调查研究,内容涉及农村妇女思想状况、下岗女工再就业、新经济组织女职工劳动保护、女性感染艾滋病等内容。实践证明,这些调查对于法律的贯彻落实,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了有力的依据。通过调研推进反家庭暴力执法工作成效显著。家庭暴力一直是近几年来婚姻家庭方面的突出问题。2000年,省妇联对全省县以上妇联接待的信访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各级妇联信访中家庭暴力投诉普遍上升,因家暴导致残害妇女的恶性案件有增无减。尤其是在公众意识中,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私事”而不被关注。社会干预十分困难。对这种现象,省妇联多次召开有关法学专家、司法部门人员、基层妇干参加的反家暴研讨会,共商预防和制止对策,推动社会各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干预措施,推动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建立家庭暴力致伤鉴定机构、将家庭暴力投诉纳入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范围、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机构等,使我省反家暴研究和反家暴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调查研究,推动解决重点难点

  2002年下半年到2003年上半年,省妇联就接到有关小学女小学生遭猥亵强暴的投诉达十余件,涉及的受害女小学生三十多名,有的女孩被强暴后后果严重。为了解情况,省妇联及时到案发地进行调查,从调查中找寻这类案件的做案特点。针对调查的情况,省妇联积极呼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施暴者,建议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有关责任者,消除不良影响;建议教育部门加强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家长做好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以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同时报送省委省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时下发了《关于对中小学校周边不法侵害活动进行集中整治的通知》,省教育厅也主动商妇联研究防范措施。为扩大影响,引起全社会关注,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尤其是女童的保护工作,省妇联又与省电视台联合制作了《校园内的罪恶》专题片多次在多个台播出,同时还先后与省市电视台和在西安的各大报纸开展专题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反映小学学校性侵害的现象明显减少。

  四、调查研究,协调发展维权两手抓

  省妇联在《农村妇女贫困状况及其对策调查》中深深感到,由于文化素质低下和经济收益的差异,使得一部分妇女的权益维护艰难,因此,维护妇女权益的根本在于妇女自身的发展,在发展的同时,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妇女的权利和能力,不断提升平等参与发展的机会,实现男女两性和谐发展。为此,几年来,省妇联想方设法帮助贫困妇女脱贫,千方百计引进国内外项目资金,走出一条以项目带动妇女发展,激活维权工作的新路子。目前,省妇联同2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及民间机构合作,累计引进资金达1、3亿。同时,项目实施不仅大大改善了贫困妇女的基本生存环境和条件,而且最主要的是提高了农村妇女的素质与自我发展的能力。

  从多年的调研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妇联组织作为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的群众团体,注重新时期妇女问题调查研究的本身,就是向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宣传法律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的过程,是向广大妇女群众宣传国家有关法律增强妇女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护意识的过程。通过推动有关方面对一些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是具体的逐步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的过程,是推进社会公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依法办事的过程;最主要的是,通过调研,增强了各级党政领导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念,使各级领导对妇女儿童问题更加关注了。因此调查研究是新形势下深化维权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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