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法治新闻 >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手机:18005242666(王峰之)
电话:0527-888 12348 
微信:18005242666
地址:宿迁市江山一品18-101号
          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
       (宿豫区法院北侧50米)
邮箱:18005242666@189.cn

最高检:醉驾案证据充分一律起诉不存在选择性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3 人气:1124
    在公安部、最高院分别针对“醉驾入刑”执行上表态后,5月23日,最高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白泉民接受本报独家采访时表示,对于检方来说,醉驾案件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一律起诉。
  5月1日起,备受公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了“醉驾入刑”。
  昨日,白泉民向本报记者独家回应了检察机关在醉驾案件执行中的立场和态度。
  白泉民告诉记者,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机关的醉驾案件,经检察机关查明,案件的醉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会一律按照法律程序办理,该批捕的批捕,该起诉的起诉。对于醉驾情节轻微案件,白泉民表示,会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及相关法律上的条款起诉,不会存在选择性。



下一个:我国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和论文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
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自于宿迁维权网。 copyright@2010
版权所有: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
所有 设计制作:仕德伟科技 苏ICP备10219389号 您是本站第 : 22877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