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对于聂树斌案最高法院不可再推诿
2011年9月11日,中秋节前一天,我赶到石家庄,参加了在那里有六十余
名律师和学者与会的“
聂树斌案研讨会”。研讨会通过了一份致最高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呼吁书,要求对聂案进行重审。此外,河北省高院审理王书金上诉案严重违反刑诉法规定,本应两个半月之内作出的宣判,延宕四年,迄今渺无音讯。一个高级法院,公然违反程序法律,其中原因何在,理应得到审查和解释。
在这次会议上,我第一次见到了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有人把我介绍给她,老人家泣不成声,握着我的手,一遍一遍地说:“你要帮助我啊,你要帮助我啊!我一趟又一趟地往省法院跑,他们就是不理我。”我除了用无力的语言安慰她,实在不知如何是好。
她满脸悲伤,让我想到在她的儿子被以强奸杀人罪判处死刑之后的屈辱。十年间,她和丈夫遭受过多少仇恨和鄙视的目光!可以想见,当报纸报道说,那个叫王书金的人承认他是真凶,并且已到犯罪现场描述各种细节,所说的跟当年现场勘查记录高度一致,这突如其来的消息给她和丈夫带来的是怎样的震动!她一路小跑,扑倒在儿子低矮的坟头上,声声呼唤,告诉地下的冤魂:儿子啊,你不是坏人,娘知道不是你干的……可是,她那不满21岁就被执行了死刑的儿子却是永远不能复活!
她踏上了申冤的漫漫路途。至少在开始时,她或许还是抱有希望的。那么多媒体报道,全国最具声望的律师、比她年龄还大的张思之先生出手代理,河北省政法委信誓旦旦的承诺,都让她心生期待:儿子的冤案一定能够昭雪。纵然死人不能复活,但冤案昭雪毕竟事关死者及家人的名誉,再说这也是国家的责任啊。
可是……可是,谁会想到,这起冤案一直拖延下来,到现在居然已过去六年多,河北方面硬是毫无消息。当年政法委的承诺如同浮云一般随风飘散。面对可怜的张焕枝,河北法院只是打太极,正像他们对来自媒体铺天盖地的质疑装聋作哑。不仅如此,河北省高院指定邯郸市中院审理王书金的案件,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王书金因为判刑未涵盖其主动交代的这起
强奸杀人犯罪而提起上诉,河北省高院在2007年开庭审理上诉案,但只开了一次庭,就搁置下来,泥牛入海。甚至那上诉人王书金近况怎样也不得而知。事情为什么会这样?
不由得想起卡夫卡的小说《诉讼》里的那则寓言般的故事:乡下人在法的门前徘徊,想进去,却遭到守门人的阻拦。那似乎是一个徒有其名的门户,守门人的责任是阻拦,同时又让乡下人心存希望,仿佛总有一天他可以进入。于是,乡下人费尽口舌,经年累月,一直到死神降临之时终究也无法进入法之门。每月几次到河北法院奔走的张焕枝所遭遇到的,不正是这种诡异荒诞的“卡夫卡门”么?
一种说法是,聂树斌案已过去16年,当时的关键证据已灭失,惟一能够证明聂无辜的只有王书金的口供。孤证不立,要宣布聂无罪,还缺少其他证据的支持。乍看这说法不无道理,但不要忘记,证明与犯罪情节和现场记录高度吻合的王书金供述为虚假的责任应由河北检察机关来承担。如果检察机关不能完成这种证明,那结果只有一个:聂树斌无罪。
我们都可以看出,造成聂案久拖不决的体制性原因是,表面上,该案的决策者是河北省高院,但实质上——尤其是聂案被揭或为冤案后——却是河北省政法委。这种两张皮式的权力运行机制隐藏了司法裁判的真实过程,也弥散了决策责任。谁制造了冤案?谁作出了一审判决?谁是二审判决的决定者?谁指令对王书金主动供述的犯罪不予追究?谁让王书金案二审搁浅?谁要求各方推诿扯皮?凡此种种,全部隐藏和消失在河北法院那看似洞开,却永远无法进入的大门背后。
如果循着司法金字塔向上看,端居塔顶的自然是最高人民法院。现在看来,指望河北纠正这起冤案,基本已不大可能。法律上惟一的路径乃是通过最高法院的提审。给最高法院列举法条显然有些多余,但还是引在这里吧:
第二百零四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二)据以
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
第二百零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卡夫卡小说里遭遇诉讼的人物K曾这样指责法院:“从哪方面说,法院都是一个毫无意义的机构。一个刽子手就可以代替整个法院。”中文版译者在序言里说:“《诉讼》这部作品通过一个公民以莫须有罪名被逮捕,最后被处死的故事,深刻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庞大的官僚机构和腐败的司法制度。”
看到这句话,我心有戚戚焉。
相关报道:
聂树斌
曾经对未来充满希望的聂树斌(资料图)
聂树斌曾经的家。王曦煜/摄
祸起,石家庄郊区发生一起奸杀案 1994年8月,石家庄西郊孔寨村的一处玉米地里发生了一起强奸杀人案。
由于案卷一直没有公布,甚至连律师也没有能够接手。人们只能从当年10月26日的一份《石家庄日报》上看到此案的详情。
这篇题为《青纱帐迷案》的文章中称,受害人康某,石家庄市郊区人,在该市液压件厂工作,1994年8月5日康某失踪,8月10日其父报案,8月11日,石家庄市郊区公安分局100多名干警在从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到孔寨村的路上的一块玉米地里发现了康某的尸体,认定为强奸杀人案。 8月11日,石家庄市郊区公安分局组成“85”专案组,在工厂、农村、居民区和田间地头调查访问了群众上千人次,获得线索。“市电化厂一位退休工人反映,入夏以来经常看到一个男青年骑一辆蓝色山地车在该厂平房宿舍转悠,看见妇女上厕所便跟过去偷看。”
专案组综合查访情况判定,骑蓝色山地车的男青年很可能就是强奸杀人案的凶犯,他可能再次出现。
9月23日下午6时23分,骑蓝色山地车的男青年终于又出现在市电化厂平房宿舍附近,被守候的侦查员当场擒获
这个人,就是聂树斌。
突审,聂树斌被捕一周后承认杀人
1994年的聂树斌,21岁不到,他当时是鹿泉市综合技术职业学校校办工厂工人。
报道中称,“聂树斌只承认曾调戏过妇女,拒不交待其他问题。干警们巧妙运用攻心战术和证据,经过一个星期的突审,这个凶残的犯罪分子终于在9月29日供述了拦路强奸杀人的罪行。8月5日下午,他行至新华路检查站附近时发现康老汉的女儿骑车驶入田间小路,便尾随上去将其撞倒,拖至玉米地打昏强奸,又用衬衣将其勒死。事过一个多月之后,他又出来蓄谋强奸作案,没想到刚露面就落入了法网。”
其中对聂树斌犯罪过程的描述,和12年后聂家人才辗转拿到的判决书,基本一致。
转折,王书金坦承案子是他做的
聂树斌死后10年。
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警方在当地某砖瓦厂内抓获河北广平人王书金,在向警方供述中,王书金承认曾在河北省强奸6名妇女并将其中4人杀害,其中就包括孔寨村的康某。
河北广平县公安局将王书金押回河北,并带其到所交代的作案现场进行指认。
此时广平警方和王书金才得知,此案10年前就破了,凶手也已被枪决。
此后,媒体相继报道此案,一时舆论哗然。
然而,奇怪的是,2006年4月11日,邯郸中院开庭审理王书金一案时,庭上王书金再次供认他奸杀康某的罪行,却被法官以“与指控无关”为由打断,被公诉方以“查无实据”驳回。
所以最终王书金被判死刑,只因为其他3起命案。
刘博今:一旦再审,翻案可能性很大
9月20日,记者联系到聂家人的律师刘博今。他告诉记者,聂树斌案有可能年内再审,按照现在的证据,一旦再审,翻案可能性很大。
刘博今告诉记者,他最早在2005年开始关注这个案子。在2007年开始接手。让他感到困惑的是,和别的案子不同,他很多时候无法接触到此案的关键性材料,就连案卷也无法调阅。“当地法院的借口很多,有一次甚至说案卷在一个法官家里,无法调阅。”
他告诉记者,去年5月,他得知消息,聂树斌案再审的申诉很可能被不予裁定,而王书金也将被处决。他心想,王书金一死,这个案子就成了死无对证的死案。后来所幸这个消息并没有成为现实。“现在没有什么回复,也没有什么坏的消息,就是等吧。据我得到的消息,年内可能就会再审。”
刘博今表示,在他的设想中,此案最好是由最高法直接介入,这样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地方上的牵制。
他说,聂家人目前想的只是要给儿子讨个清白,至于
国家赔偿什么的根本没有商量过。
2007年4月,王书金案一审宣判,王被判处死刑。此后王书金提起了上诉,理由是,检察院未起诉其强奸杀害康某的罪行,导致无辜者(聂树斌)蒙冤。
奸杀康某的案子,王书金自己认了,但是当地有关部门不认。
于是,王书金上诉了。时至今日,他的二审还没有宣判。
当地警方随即宣布破案。
此后,经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和二审,聂树斌被判处死刑。1995年4月27日,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聂树斌死了,背负着强奸和杀人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