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4 人气:1717
前不久,家住南岗区72岁的赵大娘与儿子打起官司,虽然最后她赢了,但从此儿子、儿媳不再登门,就连平时最疼爱的孙子也不来了。要“权益”还是要“亲情”?让像赵大娘这样的老人在用法律维护权益时感到左右为难。
3年前,赵大娘倾其所有将3万元钱借给双双下岗的儿子、儿媳,支持他们开小饭店。当时儿子写了借条,说好2002年年底还钱,可还钱日子过了6个多月,钱仍未还。多次向生意不错的儿子索要借款没结果,老人将儿子告到法院。“虽然依靠法律把借给儿子的钱要了回来,但从那时候起儿子一家再也没登过我的门,把自己的这点‘过河钱’要回来,难道真的不应该吗?”赵大娘难过地说。
据了解,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自身权益受侵害时,敢于“揭家丑”,拿起法律武器。但不少老人胜诉后,虽经法官多方调解,还是与子女亲人失和,最终虽然赢了官司,却失掉了亲情。
对此,市助老办负责人及部分法律界人士建议:老人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不要惧怕失去建立在老人痛苦之上的所谓“亲情”,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有一个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