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找我的律师谈”应成为现代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的工作习惯。
大多数企业只把法律顾问定位在讨债和打官司方面。但一宗纠纷案要耗费企业大量的精力、时间和金钱,同时还可能让企业的经营目标脱轨,正所谓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就是说,打官司并非是解决纠纷最好的方式,最好的方式是防患于未然。因为企业在商事活动中,无时无刻不与其他企业、个人发生着法律关系,遇到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经营风险、法律风险也越来越复杂,且防不胜防,各种纠纷时有发生。要降低经营风险、法律风险,要使经营管理更加规范,更为井然有序,企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是为上策。只有聘请法律顾问,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经营风险、法律风险,提高市场竞争力,为企业保驾护航,才能使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商场中左右逢源,如鱼得水,立于不败之地。
“请找我的律师谈”是有实力老板的文明体现,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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