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4 人气:1676
[导读]:企业有义务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而某配件厂的27名职工为争取自己的养老保险,官司居然打了7年。那么,他们争取到属于自己的养老保险了没?他们最后是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呢?
争取社保费,官司打7年
因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劳资争议,武汉某配件厂的27名职工,为争取社保费用,从2004年就开始与厂子的兼并方湖北某机械工程公司打官司。7年来该起官司由省内多家法院经手,但双方当事人均对判决不服争议未结。不久前,此案最终在市中院裁决,职工们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他们敲着锣鼓给民四庭法官送来了锦旗。
武汉某配件厂的职工张某等27人,因厂方欠缴社保费,于2004年12月向湖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厂方的兼并方湖北某机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工程公司)不服,先后起诉和上诉至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张某等27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裁定此案移送青山区人民法院审理。青山区法院于2009年11月作出判决后,机械工程公司不服,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7名职工赢养老保险
承办此案后,市中院民四庭法官多次主持配件厂职工与机械工程公司协商。今年春节期间,考虑到配件厂职工多年官司未结生活困难,说服机械工程公司向27名职工每人支付1000元过节费。法官的耐心工作得到了职工们的信任,调解工作得到配件厂职工的支持配合,不久前,张某等27人与机械工程公司达成协议:自2010年8月31日起解除与机械工程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公司为张某等人缴清此前所欠缴的应由单位承担的全部养老保险费用以及各种补偿金14635元。至此,历时七年的劳动争议案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