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4 人气:1242
法制网江苏频道讯 近年来,宿迁市司法局坚持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穿于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之中,履职尽责,务求实效,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
一是营造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将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六五”普法规划,与市教育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日常工作台账和述职制度,从公、检、法、司机关中挑选法律人才800多名,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并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五落实”。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向中小学校赠送普法读本20000多册,举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大型图片展览32次,举办了“法律进校园”和“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广泛开展主题班会、演讲会、征文、模拟法庭、知识竞赛等法制宣传活动,丰富未成年人法律知识。开设留守儿童学法兴趣课,成立“五老”宣讲团,建立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使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为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目前,全市已建有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60多个,方便了未成年人学习法律知识的需求。
二是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帮助。积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承办未成年人援助案件,在非诉讼调处中,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的原则,依法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2012年,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办结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共计100余件。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通过服务热线,现场帮教,为广大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免费提供法律帮助,特别对那些父母是服刑人员或是刑释解教人员的未成年人子女,从思想上、生活上和学习上关心帮助他们,教育他们正确认识现状,认知法律,摆脱家长犯罪带来的阴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经常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法院就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的审查、判断标准等问题进行协商沟通,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将法律援助程序前移,在案件审查逮捕阶段,及时指派律师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为符合援助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去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省“青少年维权岗”。
三是积极防止未成年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市、县(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经常深入少管所、劳教所,定期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开展以送书籍、送温暖、送爱心等为内容的帮教活动,仅去年以来,就到少管所、劳教所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教活动20多次;未成年人罪犯刑满释放后,市、县(区)安置帮教机构在将其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帮教的同时,还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对基本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协调民政部门能保尽保,对愿意参加学校学习或各类技能培训的,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对暂时找不到工作的,在县(区)安置帮教基地优先给予安置;对刑释解教后仍处于未成年的帮教对象,帮助联系学校,对其继续进行再教育;开展“社区矫正志愿者阳光行动”,为每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落实结对志愿者,通过心理疏导、行为监督、帮困解难等方式,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改造世界观和人生观,重新树立对生活的信心。